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膠袋徵費計劃(首階段)於2009年7月7日推出,全面收費計劃將於明天推行,由首階段約3,000個零售層面,擴至全港逾10萬個零售層面,涵蓋大、中、小型零售店舖。隨�蚋郅範圍擴大,其豁免範圍亦有所改變。
全港所有商戶,不論其業務規模及性質,除獲豁免收費項目,只要商戶售賣貨品向顧客提供膠袋,便須向顧客索取費用,每個不少於5毫,膠袋費由商戶保留,並不需要上繳政府。
麵包飯盒蔬果肉獲豁免
為平衡市民實際需要,實施膠袋收費時,為了確保食品衛生,如無包裝或非氣密包裝的食品,如新鮮蔬果、肉類、外賣飯盒及麵包,冷凍或冰凍食品,則毋須收費。膠袋如用於預先包裝或構成貨品一部分亦不用收費。隨服務提供而不涉及商品零售的膠袋亦毋須收費,如醫務所及洗衣店。
膠袋收費新措施落實後首個月,對於未有遵守法例規定的商戶,環保署會先作口頭警告,如有關商戶未有糾正違規行為,環保署會採取執法行動。由5月1日起,一旦發現商戶有違規行為,即除可獲豁免情況外,商戶免費派發膠袋予顧客,環保署會採取執法行動,並不會再作事前警告,商戶有可能被檢控或被處以定額罰款2,000元。 ■香港文匯報記者 鮑旻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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