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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潤厚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山西省原副省長任潤厚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審查,但他在審查期間因病死亡,最終被開除黨籍,其違紀所得被收繳,違法所得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據新華社報道,經查,任潤厚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貪污公款;嚴重違反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向他人行賄。其中,貪污、受賄、行賄問題涉嫌犯罪。
任潤厚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性質惡劣、情節嚴重。鑒於其在黨內紀律審查期間因病死亡,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任潤厚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將其涉嫌違法所得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任潤厚,現年58歲,山西人,2011年起任山西省副省長,是十七大代表,十屆省委委員。
貪官死亡並非「一了百了」
另據相關人士介紹,在紀委調查前或在紀委調查中,涉貪官員死亡,並不是一定會停止調查。即便當事人死亡,黨組織仍然可以調查,無需撤案,仍然可以對其作出紀律處分,當事人死亡並不必然導致其免於追究黨紀責任。不過,因為其已死亡,不再移交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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