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野秋
在一個愈來愈娛樂化的社會,作家的生存問題突然變成了公共話題。我這裡說的「作家」是指純文學的作家,比如小說家、詩人等等,不包括給電視台寫劇本的人。
香港書展每年都推出一個「年度作家」,無論是西西還是也斯,好像都活得不十分風光。即使是德高望重的劉以鬯先生,在香港怕是也沒多少人知道,但把他的小說《對倒》改編成電影《花樣年華》的王家衛則無人不曉,演《花樣年華》的梁朝偉、張曼玉則都是明星加富翁、富婆。
可見這時代,唯作家難養也。
內地就更甚些。前些年有個瀋陽作家洪峰因領不到月薪,在街頭設攤乞討,而且討到了欠他工資的作家協會門口。其後,湖南又一男作家向媒體發出「期待被富婆包養、以性換取創作自由」一說。再後來,上海作家陳村替身患重疾的作家史鐵生呼籲,希望支持純文學創作的「專業作家」制度能夠吸納史鐵生,使他能在安穩的環境中,寫出更好的文學作品。
一時網上網下熱鬧非凡,關於作家應不應該被「養」起來,始終無法統一。其實,這也幾乎是個無解的問題。有「養」出來的好作家,比如李白就被唐玄宗養在朝廷,寫得一手瀟灑的詩歌;也有不靠「養」的好作家,比李白小十一歲的杜甫,一輩子也沒找到個像樣的工作,在窮困中也沒耽誤寫詩。更好玩的是,這兩人並稱「李杜」,居然成為唐代詩壇並峙的雙峰。
當然這是極端的例子,不過如果用統計學的方法做個抽樣,恐怕還應該是吃得飽的人比吃不飽的人當作家的多些,甚至是吃得飽的人普遍比吃不飽的人寫起來會好些吧。即使用相聲語言來說,作家至少也應該首先是「坐家」吧,「坐家」就應該有房子可「坐」,有飯菜可餐。
古往今來,大多數作家應該是坐在家裡寫東西的。真正坐在田間地頭、煉鋼爐前寫作的也有,但那以「文革」時居多,而且留不下一丁點兒東西,似乎連文學都稱不上。
實際上,在目前言必稱國外的時代,我們看看人家,無論是法國、英國還是美國,也都生活着大量不上班的作家們,他們倒沒什麼作協,但他們有為數不少的出版經紀人、文化藝術基金會,他們的創作不愁得不到資金。此外,還有相當嚴格的版權保護機制,以及相當成熟的購銷兩旺的市場。
但我們別以為,一說市場經濟,作家的作品就馬上如青菜蘿蔔一樣可以標價出售了。政府一下扔掉個大包袱,何其快哉。內地作協主席鐵凝前不久接受採訪時,告訴記者:「對作家來說,住房也許不是最重要的,有錢就可以買房子,但是醫療呢?子女教育呢?社會保障呢?創造一個和諧寬鬆,至少是小康的生活,有助於解除作家的後顧之憂,專心寫作。我們這樣一個大國,如果養不起幾個作家,可能就是一種悲哀。」
話說回來,作家的「養」,又不能像過去幾十年那樣去養,像養個寵物般去養。從這點來說,作家又屬「難養」的物種。
作家當然需要五斗米,但作家又不願折腰,所以這錢要給得體面,讓雙方都愉快。其實,國外的創作基金很豐厚,但從不亂給。政府基金(或民間基金)與作家之間的關係是合同關係,它不養一個不寫作的人,但是它給了創作基金,卻不要求作家必須寫出什麼樣的東西、合不合自己的胃口,這一切都與給錢者無關,可是中國還是習慣,給你錢就要按我的要求來寫,有點贖買的意思。
假如解決了這個狀況,作家的「養」與「難養」還是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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