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5年4月21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中國經濟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IPO審核權擬下放交易所


放大圖片

■上海證券交易所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內地證券法時隔10年再度大修。2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證券法修訂草案,內容包括取消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制度、取消發行人財務狀況及持續盈利能力等盈利性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由證券交易所負責審核註冊文件。

雖然「國際板」遲遲未開啟,證券法修訂還第一次對境外發行人做出相關規定,為境外企業在境內上市預留了法律空間。另外,成立證券合夥企業、證券從業人員炒股等亦獲解禁。業內預計,證券法修訂有望在今年完成,明年頒布實施。

在股票發行制度改革的背景下,證券法修訂草案首次從法律層面明確了股票發行註冊的申請條件和註冊程序,取消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制度,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並擬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由證券交易所負責對註冊文件進行審核,獲批准後向證券監管機構報送註冊文件和審核意見,監管機構十日內沒有提出異議的,註冊生效。

准證券從業人員買賣股票

新股發行還取消發行人財務狀況及持續盈利能力等盈利性要求,規定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3年內沒有犯罪記錄,發行人具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組織機構、最近3年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為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可以申請註冊。

為減少爭議,維持債券及其他證券發行實行核准制。

草案對欺詐發行的處罰力度大幅提高。如果招股說明書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尚未發行的,處以100萬至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罰款,現行處罰最高標準只有60萬;已經發行證券的,處以非法所募資金金額2-10%的罰款,現行最高標準為5%。此外,草案並提出「證券合夥企業」的概念,意味�荓N允許設立合夥制的證券企業。證券從業人員亦獲准買賣股票,但他們應當事先向其所在單位申報本人及配偶證券賬戶,並在買賣完成後3日內申報買賣情況。

相關新聞
滬市交投爆表 漏夜換系統 A股天量巨震 兩市成交超1.8萬億 (2015-04-21) (圖)
降準難打救 金融股領跌 (2015-04-21) (圖)
增持減持 散戶分化 (2015-04-21) (圖)
分析師:「港A股」還有得升 (2015-04-21)
瑞銀:收傘實質影響A股有限 (2015-04-21)
IPO審核權擬下放交易所 (2015-04-21) (圖)
中移動首季賺238億 跌5.6% 4G上客量激增59% (2015-04-21) (圖)
特稿:規避禁令 「車模」變「顧問」 (2015-04-21)
佳兆業承認未繳4億利息 (2015-04-21) (圖)
比亞迪年內推兩款新車 (2015-04-21)
李寧四季度訂單雙數增 (2015-04-21) (圖)
昊海首日孖展超購1.7倍 (2015-04-21)
嘉里物流中鐵進出口簽合作 (2015-04-21)
都市麗人購歐迪芬助增毛利率 (2015-04-20) (圖)
中國家居推出智能機器人 (2015-04-20) (圖)
穗「百貨」蕭條 掀關店潮 (2015-04-20) (圖)
加快轉型:天河路商圈建地下街升呢 (2015-04-20) (圖)
逆市開店:十大型購物中心年內開業 (2015-04-20) (圖)
增設施夥電商建O2O平台 (2015-04-20) (圖)
專家分析:百貨業未見成功創新例子 (2015-04-20)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中國經濟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