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就學生舉辦活動的指引向八大院校查詢,根據各校回應,校方有向學生及各學生組織提供相關守則,強調學生在過程中要顧及各參與者和持份者的尊嚴與權益、確保活動內容沒有冒犯或不雅成分,以及避免作出不端行為等,否則校方可按學生的違規情況作紀律處分。
嶺大及城大發言人指出,大學在為學生訂定的行為守則中,提醒所有學生須尊重他人的權利,不會作出不端行為,並有責任確保其舉辦的活動沒有冒犯或不雅成分,避免破壞大學的運作或聲譽。
理大發言人強調,該校一向注重學生品格,並不時提醒學生注意其言行。中大則指出,學生在籌辦活動時,應以參加者的安全為首要考慮,並應抱持尊重自己、尊重別人的原則;校方每年會向籌備大型集體活動如迎新營的學生提供詳細活動指引及建議。
港大發言人則指,大學尊重學生組織活動的自主能力,但強調學生須注意在活動過程中顧及各參與者和持份者的尊嚴與權益。至於科大每年則會舉辦簡介會,提醒學生領袖在籌辦活動上需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尊重所有參加者,避免任何不恰當行為。
浸大發言人強調,學生應遵守大學的操行標準 (Standards of Conduct)。教院亦指,校方對學生的專業操守及個人行為均有所期望,並已列明在學生手冊內的「學生行為守則」上。 ■香港文匯報記者 周子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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