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學 部分列明可予以懲罰行為
中文大學 行為有損校譽或校方利益;故意損毀校內公物
盜竊、騙取或誤用校內財物
對校內人士有誹謗、威脅或毆打等行為
教育學院 行為有損院校聲譽
在校園內外,作出任何可能危及他人或自身健康或安全的行為
在實習期間未有尊重或遵從有關學校或團體的傳統、規則和條例
參與指定學術及專業場所時表現失當
嶺南大學* 行為有損大學聲譽和福祉
在提交的申請書或文件中作不盡不實或虛假聲明或陳述
在沒有恰當理由下以言語或文字攻擊他人,損害其聲譽
城市大學* 行為有損校譽或令大學蒙羞
發起或參與任何形式的不端行為
進行實習或學習活動時,違反相關的專業或道德規範
理工大學* 在課堂上進行任何未經授權的活動以干擾教學進度
在實習培訓或參觀期間,行為違反該公司的指引或紀律,影響校譽
未經批准在校內飲用含酒精飲品
香港大學 羞辱另一名學生或使其受嘲弄;或干擾另一名學生在不受騷擾下享用其特權、利益、權利或設施。
揑改或嚴重地不當使用大學的文件及紀錄或兩者其中之一
誹謗大學的任何主管人員、成員、僱員或學生
科技大學* 誹謗、攻擊或性騷擾校內人士
對校內人士有任何種族、民族或性別歧視
偽造、誤用大學文件或記錄,或侵犯校內人士的隱私
浸會大學* 任何猥褻行為
在校內賭博
未經授權佔用校方設備
因酩酊大醉行為不當
註:*內容由英文原文翻譯
資料來源:各院校相關條例、學生手冊或操行守則
製表:記者周子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