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繁體 | 簡體 
首頁 | 要聞 | 香港 | 內地 | 台灣 | 國際 | 評論 | 財經 | 地產 | 投資理財 | 教育 | 副刊 | 娛樂 | 體育
2015年5月13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教育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告別爛英文:Spend、cost、take意同用法異


放大圖片

■花錢買一件物品,可以說成I spent或It cost,但切記不要說成It spent。 網上圖片

上星期在我的教學中心無意聽到好幾個同學談論近期功課:I took more than 4 hours to finish the homework. (我花了超過4小時去完成那一份功課。)聽罷,我心裡想,剛才那些同學的話聽來很像是正確,但再想深一層,在文法上又好像有些問題。

一走進班房,又聽見幾位同學很高興地討論着其中一位同學新買的手提電腦。那位同學激動地指出:The laptop spends me $10,000.(這一台手提電腦花了我一萬元。)同學這一句話令我明白,原來很多學生都經常會將spend、cost、take這三個動詞用法弄錯。

同學用錯的原因是spend、cost、take這三個字的中文翻譯都是「花」,可以是花時間或花錢。但是,其實這3個字在文法句式上的用法都是不相同的。

首先,在動詞的語法上,cost只適用於指花費多少金錢,不適用於花時間;而且主語是物品或 it ,不適用於人:

The laptop costs me $45,000.(這筆記型電腦花了我45,000元。)

Take則只適用於花費時間;主語 (subject) 可以是it或花費時間所做的事,但不會是人。所以,我們不會說I took more than 4 hours,而是用it作為主語開始:

It took me more than four hours to finish the homework.(我花了4個多小時去完成這份功課。)

最後,spend則只能以人當主語。不過,跟cost和take不同的是,人是「有選擇地」花費金錢或時間在某件事物上 :

I spent two hours watching a movie with my brother yesterday.(昨天,我花了兩小時跟哥哥去看電影。)

I spent $6,000 on the new smartphone .(我花了6千元去買這部新的智能手機。)■Prologue序言教育創辦人Tommie、英文科統籌Queena Ling 及英文科顧問老師Ellen Lau

隔星期三見報

相關新聞
兄醒弟叻「旭日」奪金 閃耀亞洲物理奧賽 (圖)
7300幼師簽名 促改善薪酬架構 (圖)
浸大師生不滿校長遴選安排擬抗爭 (圖)
校園放大鏡:港專辦欖球邀請賽 (圖)
文匯學林:母愛無聲勝有聲
義工逍遙遊:殘障童澳門夢想攝影之旅 (圖)
名師應試錦囊:達共識再定優次 排序顧「身份」 (圖)
古文識趣:人性本善 如水向低流
尖子教路:整合已獲得資訊 拓展成分析文章
「中」有理據:中鵠 (圖)
文化拾穗:打醮求心安 祭典聚人心 (圖)
News buddy:瑞士山城禁與聖班納犬拍照 (圖)
吹水同學會:「M字頭」易受環境影響?
英語筆欄:足球「大炒」叫thrash (圖)
中文視野:防「老師」變「老是」 握普通話特點 (圖)
告別爛英文:Spend、cost、take意同用法異 (圖)
畫意空間:2015年第十三屆波蘭「索斯諾維茨」國際藝術大賽卓越獎:太空漫遊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教育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 
2020-2021年度財政預算案 
2020年兩會 
2019全國兩會 
「逃犯條例」修訂 
亞洲文明對話大會 
首屆粵港澳大灣區媒體峰會 
建國70周年 
施政報告2019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基本法30周年 
四十不惑 
駐港部隊軍營開放日 
科創潮流音樂嘉年華 
拘捕黎智英 
香港教育高峰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