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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粉嶺名都花園上周五(15日)遭潑淋通渠水的39歲物業管理公司女經理,昨仍在沙田威爾斯醫院深切治療病房留醫,情況危殆。
涉嫌導致5人受傷的47歲女居民代表,已被警方落案暫控一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名,今日被解上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事發當晚,屋苑業主立案法團、物業管理公司及居民代表共11人,齊集在平台的會議室開會。
其間,屬居民代表的張女士突取出含腐蝕性成分通渠水潑向39歲姓李物業管理女經理,在場3名男職員企圖阻止,結果與張婦同告灼傷,5人其後分批送院救治。其中李姓女經理頭、面及身體多處被嚴重灼傷,昨仍在威爾斯醫院深切治療病房留醫,情況危殆。
警方其後拘捕涉嫌傷人的張姓婦人扣查,並被轉送青山醫院接受精神科檢驗。據了解,女疑兇沒有精神病記錄,與丈夫及子女同住在名都花園5座一單位已有15年。2013年9月開始,張婦向管理公司作出逾10次投訴,均指上層住客不斷推動�^�_及打波子,噪音令她忍無可忍。
另有消息指出,雖然張婦報稱樓上有噪音,但張的家人及其他就近單位的住客,都未有聽到有關聲響。此外,被其投訴的上層單位鋪了地氈,並表示沒有產生噪音,奈何張婦仍不斷投訴,更不滿女經理沒有處理其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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