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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香文 (黃衫)當日一度將畫有交叉的單張遮在林鄭月娥的臉上。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星島新聞集團上月舉辦第三十屆全港校際辯論比賽總決賽,卻遇上示威者搗亂,嚴重影響活動進行。星島新聞集團早前已就事件報警查究,日前再入稟高等法院,指當日有份造成騷亂的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人民力量」成員譚香文及譚得志(快咇)有意圖破壞該項活動,向3人索償最少157.5萬元,另要求法庭下令禁止3人再現身星島新聞集團舉辦的活動。
入場條款列明不可騷擾參與者
入稟狀指,辯論比賽總決賽及頒獎禮於上月15日在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有大批學生、家長及教師、評判及嘉賓出席,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獲邀為特別嘉賓。公眾人士持入場券亦可進場,但須遵守入場券當中隱含的合約條款,即不可對其他參與者作出騷擾行為或引致混亂,亦不可阻礙其他人士觀看辯論比賽及頒獎禮。
當晚7時45分,持入場券進場的3名被告在會場擾亂秩序,其中梁國雄以擴音器大叫口號,獲其他不知名者附和;譚香文則舉荈應宒藻V準備上台演講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向她遞示威信件並大聲叫囂及高呼口號;譚得志除了用擴音器叫口號,更將紙球掟向場內官員。
3名被告在現場造成騷亂逾半小時,阻礙其他人觀賞這項活動,他們的聲響亦令在場人士聽不到評判發言,更令林鄭月娥要提早離開。3名被告行為是有意圖破壞該項活動,違反隱含的合約條款,造成不合法的騷亂,對原告造成損害。
原告預備是次活動成本逾150萬元,為活動宣傳等花費7.5萬元,現向3名被告索取上述賠償及損害賠償,另要求法庭下令禁止3人再現身原告舉行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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