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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
次階諮詢在即 罕發強硬聲明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梁偉聰)港股「同股不同權」的爭議升級,證監會表明反對港交所(0388)的建議。就在港交所第三季展開「同股不同權」第二階段諮詢前夕,證監會昨日罕有發出立場及措辭均十分強硬的聲明,指「基於公眾利益」,一致決定不支持「同股不同權」建議,並提出三大關注(見表)。聯交所昨回應稱,證監會的意見對聯交所推出作第二階段正式諮詢的最終建議方案將有重大影響,希望與證監會繼續溝通,再決定下一步的最佳方案。
港交所旗下聯交所早前公布「不同投票權架構」(俗稱「同股不同權」)的諮詢總結,並歸納出在滿足若干特定條件下,上市公司實行「同股不同權」的建議,準備最快在第三季開展第二階段諮詢。證監會昨日傍晚指出,聯交所於6月19日就不同投票權架構發表的諮詢總結概述了建議草案的部分相關特點,以便就不同投票權架構進行第二階段的諮詢,建議草案涉及公司以不同投票權架構在聯交所作主要上市,證監會研究過該建議的更詳盡版本,證監會董事局一致決定不支持。
保護國際金融中心聲譽
證監會在題為《證監會就聯交所有關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建議草案發表聲明》中指出,對不同投票權架構討論的一個焦點,是與美國就中國內地業務上市地方面的競爭。證監會董事局注意到多個月來本地及海外公眾對不同投票權架構事宜的廣泛討論及報道,並就香港國際金融中心聲譽的重要性作出討論。有鑑於此,董事局基於公眾利益發表聲明。
證監會認為,香港的營商及競爭環境受多項因素影響,並可在相對較短時間內出現重大轉變。證監會在執行其監管職能時,須考慮長遠及短期目標,致力維持公平透明等核心原則,以免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受損。
對首段諮詢提三大關注
證監會並就聯交所在諮詢總結中所提出滿足特定條件下可實行「同股不同權」的建議,提出三大關注。證監會認為,上市公司規模龐大並不能保證其會公平對待股東;在釐定上市申請人可採用不同投票權架構的制度上可能過於主觀;假如不同投票權架構變得普遍,香港的證券市場及聲譽將會受損。
聯交所昨晚回應指,證監會的意見對最終的方案有重大影響。聯交所表示,將與證監會繼續溝通,聯交所上市委員會亦會參考證監會的意見,再決定下一步的最佳方案。
業界料建議過關機會微
香港專業財經分析及評論家協會副主席鄧聲興認為,是次證監會罕有高調與港交所打對台,主要由於各自的出發點不同。港交所希望盡力提升港股市場的成交,以及吸引公司來港上市;證監會則由監管角度出發,希望保障小投資者的利益。他自己就認為,香港總要適應市場發展,監管制度總不可以一成不變,證監會可設額外措施保障小投資者。對於證監會的反應,「今次通過的機會降低驉A始終監管機構唔同意,但相信仍要睇市場反應」。
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張華峰表示,由於香港不似美國有集體訴訟權,所以業界仍對同股不同權「好擔憂」,擔心會對現行機制成為一大衝擊。他認為,除非監管架構見重大改變,否則投資者反對「同股不同權」的意見「好清晰」,只是交易所「唔係好聽」業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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