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僅限於新申請人(附設適用的反規避措施);
2. 在目前主板上市的資格條件之上,增加非常高的預計市值測試;
3. 「加強適當性」要求,識別聯交所預期這些公司應有的(有關其業務及創辦人貢獻的)特徵;
4. 限定任何時候只有哪些人可持有不同投票權,以及該等人士在公司上市前可持有的股權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