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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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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傭覆核再訴僱主性騷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9歲菲傭指已婚男僱主多次在她背後自瀆,她遂暗中用手機偷拍對方犯案經過,再向警方報案,惟律政司認為證據不足,拒絕起訴男僱主。她日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刑事檢控專員重新考慮檢控。高等法院昨日處理其許可申請,律政司則引用《基本法》,指律政司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即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干預。曾任刑事檢控專員的法官薛偉成隨即質疑,是否即使刑事檢控專員嚴重犯錯,法庭仍不能補救?案件將於下周作出裁決。

法官薛偉成甫開庭便指,本案重點在於男僱主是否魯莽地作出該些行為,以及是否能就刑事檢控專員不作檢控而提出司法覆核。

代表菲傭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菲傭多次從電視屏幕或玻璃反射中看見男僱主在距離她約4呎的位置自瀆,自然擔心男僱主會進一步性騷擾她,而案發單位面積不大,男僱主不可能沒預計菲傭會見到他露出下體,這已客觀地構成非禮罪的元素,加上菲傭成功偷拍片段支持自己的說法。

麥指律政司稱控告男僱主無合理定罪機會,所以不作檢控,是法律上犯錯及違反檢控守則。若刑事檢控專員不作檢控,即使菲傭提出私人檢控,律政司也會接手案件和終止檢控,故此司法覆核是唯一出路,要求法庭批出許可。

律政司:決定不檢控無犯錯

律政司一方則引用《基本法》第63條反駁,指律政司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除非刑事檢控專員作出或不作出檢控時立心不良或受政治影響等,否則即使他嚴重犯錯,法庭也不可干涉。律政司又重申,刑事檢控專員在本案中作出不檢控的決定,並沒有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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