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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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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國強:在港行為受港法律規管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自明)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國家安全法,當中兩項條文涉及香港和澳門,有人關注港人會否因違反條文而有機會被定罪。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日指出,新頒布的國家安全法是原則的宣示,也是整體國家安全的藍圖,整份國家安全法未有訂立新刑事罪行,除非條文清楚說明「包括或規管境外行為」,否則,香港行為只受香港法律條文的規管,呼籲市民無需過分擔心。

袁籲市民無需過分擔心國安法

袁國強昨日出發前往北京前會見傳媒時回應說,國家安全法整份文件是原則的宣示,是整體國家安全的藍圖,整份國家安全法沒有訂立新的刑事罪行,因此,不會因為觸犯了某一條國家安全法的附例而觸犯了法例,市民不需要過分擔心。

袁國強並指,在一般的法律原則下,除非法律條文很清楚說明「包括或規管境外行為」,若沒有上述條文,一般只會規管該國家或地方範圍之內的行為,「按照現時的情況,在香港的行為一般來說是受香港的法律規管的。」

梁美芬指應就相關條例自行立法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日亦表示,國安法沒有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不認為國安法直接適用於香港,但中央以法律形式,清楚提到港澳地區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是要強調香港有責任制定相關法例,反映中央希望香港盡快就相關條例自行進行本地立法。

余若薇稱國安法從法律角度無影響

公民黨主席余若薇同日聲稱,國家安全法在法律角度對香港沒有影響,但內地法律可能會隨�茯F治需要改變內容,值得警惕,「國安法涵蓋的不只是領土完整,亦包括中共政權管治。若中共政府認為某種行為影響管治,便可指是違反國安法。若政治形勢有變,法律便可能被修改。國安法即使現時不適用於香港,但將來是否不變,沒有人可以擔保。」

李卓人梁國雄質疑袁國強言論

「支聯會」秘書長李卓人揚言,袁國強從香港法治制度回應,不能有效澄清疑慮,「袁國強的說法有含糊的地方。我不知道怎樣才算是『一般』的情況,希望中央官員說明清楚國安法內容。」他更揚言「會重新考慮到內地交流,以測試會否被拘捕。」

「社民連」主席梁國雄聲言,袁國強的說話是「白話」,質疑國安法於全球通用,「如果將來訂立『一地兩檢』,中方管轄的檢查範圍,國安法有關條文會否有效?司法界及律政司完全令人失望,他們無法解答市民心中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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