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主席梁國雄(「長毛」)及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AV仁」)司法覆核2012年特首選舉結果失敗,須向特首梁振英支付273萬元訟費,但一直喊窮的兩人竟可於一個月內已償還其中250萬元,尤其梁國雄曾聲言要靠募捐償還訟費,故極可能收受鉅額捐款「填恣v。不過,在立法會的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上,兩人均於去年作最後一次更新,涉嫌未有按議事規則申報用以償還訟費的捐款。
長毛多次呻要「破產」
本報上月獨家披露,梁國雄及於2012年特首選舉落敗的何俊仁,先後向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和申請司法覆核,最終全被駁回,兩人之後上訴至終審法院,但終院於2013年1月裁定兩人沒有合理勝算機會。今年2月,司法常務官裁定兩人須向梁振英支付共273萬元的訟費,消息指兩人於3月已償還其中250萬元。
現時立法會議員月薪為90,770元,若兩人單靠以議員薪金累積的積蓄,將難以於一個月內償還大部分訟費,而梁國雄曾多次聲言將逾半薪金捐予支持社運,更於敗訴後揚言要為訟費籌款,否則就要破產。由此可見,二人極有可能收受鉅額捐款「填恣v。
兩人收捐疑違規不報
本報翻查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發現梁國雄最後一次更新為去年7月25日,當時他申報社民連合共向他捐贈241,513元,而「四五行動」及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亦分別向他捐贈642,606元及2,825元。何俊仁最後一次更新則為去年12月20日,當時他申報民主黨每月向他捐贈10,000元,用於其立法會議員辦事處招聘職員。
議事規則第八十三條規定,議員須予登記的個人利益如有變更,須在變更後14天內向立法會申報,而「須予登記的個人利益」指作為立法會議員時來自任何人士或組織的財政贊助。兩人從去年至今均未有申報用以償還訟費的捐款,涉嫌違反議事規則。 ■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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