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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批無行動之說難信 斥明知故犯罪行嚴重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曾擅闖軍營、阻差辦公及拒捕被判監的死硬「港獨」分子招顯聰,再因在非法「佔旺」區清場期間用手推及胸撞執勤警長,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名成立。裁判官香淑嫻指招聲稱「明知有佔領、有警察」,只是到案發現場見證事件,而沒有任何行動的說法難以置信,相信被告是故意襲擊警務人員,罪行嚴重,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30歲的招顯聰被控於去年11月27日,在旺角豉油街與西洋菜街交界,用胸口撞向執勤警長的胸口,致二人雙雙倒地。裁判官香淑嫻表示不相信警員會在眾目睽睽下拉出被告群毆,相信被告是故意襲擊警務人員。
官:警關鍵情節作供可靠
相反,香官指幾位警員是誠實可靠的證人,作供符合邏輯。對於辯方指受襲警長馮國波作供前後不一,又不能講出被告用單手還是雙手推他,香官指事出突然,馮講不出多少隻手推他不足為奇。香官又認為在關鍵情節上,馮的書面口供記錄與庭上作供絕對一致。
搶槍「播毒」闖軍營 罪行罄竹難書
招顯聰是死硬「港獨」分子,最為人熟悉的事件是他於前年12月,聯同3名「香港人優先」成員,擅闖位於中環的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營,最終被法庭裁定無許可證進入禁區罪成。法官當時指招顯聰是行動領導者,手持「港英旗」,大叫口號闖入軍營,罪責比其他被告大,遂判他監禁兩星期、緩刑一年。
招顯聰在2009年一度加入社民連,參與「社運」的「臭史」罄竹難書,包括於2013年參與旺角一集會時,涉嫌搶奪警察配槍被警員抬走,原本於尖沙咀酒吧當酒保的招,亦因此事被辭退。
2012年,招顯聰於網上成立「我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組織,擔任「行動組組長」,翌年又成立「香港人優先」,大肆鼓吹「港獨」。
去年6月,招顯聰擅闖軍營案提訊當日,他於開庭前手持橫額,在法院門外高叫「獨立建國」、「香港萬歲」等口號時,突然遭一名男子衝前掌摑臉部,並把他推倒至眼鏡飛脫,該男子多次大聲質問:「你建咩國呀?」又說:「我]係中國人薄C」該男子其後因普通襲擊罪被捕,被判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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