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七旬岳父於2008年金融海嘯爆發時,答應以近200萬元將名下大埔新興花園單位轉讓給女婿,以供女婿解決財務問題。惟岳父收不到款項之餘,上月更收到女婿律師信指要出售該單位以償還500萬元欠債,要求岳父夫婦遷出單位。岳父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女婿追回單位業權或賠償約540萬元。
欠債女婿「走數」 賣盤還債「迫遷」
原告為岳父葉國光,被告為女婿李樹粵。入稟狀指,李於2008年因欠債80萬元而向葉求助,葉於同年9月9日,即金融海嘯爆發當日,將名下的大埔新興花園康誠閣單位以199萬餘元轉讓給李,惟李並沒有付款。
直至今年6月初,李以540萬元放售該單位,其後於同月19日發律師信給葉,聲稱要出售該單位以償還500萬元欠債,承諾若有餘款便會償還30萬元給葉,要求葉與妻子遷出單位。
未授權竟變樓按推薦人
葉不接受李出售單位的要求,並建議他向自己的家人求助,但被李拒絕。葉其後更發現李在未獲其授權下,便以其名字作為該單位的二按和三按推薦人,葉在收到律師信當日已就此事報警。葉指他無意將單位免費送贈李,現要求李交還單位業權,或向他賠償540萬元及其他損失。
有傳媒昨日到訪涉案單位,惟葉氏夫婦均不在家,大廈保安員指該單位正準備進行裝修工程,據悉葉氏夫婦日前已遷出。
傳媒昨日亦到訪李位於元朗的住所,李妻即葉的女兒稱,不知道被父親入稟控告,對此表示震驚,又解釋她夫婦倆非控告父親,只是發律師信勸喻父親尋求法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