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百年老字號同珍醬油爭產案餘波未了。同珍醬油第二代掌舵人王仲銘於2010年過身後,擔任集團總裁的兒子王賜豪出任亡父的遺產管理人。王賜豪侄兒王大為繼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罷免叔父的遺產管理人職務被法庭駁回後,日前再入稟向叔父興訟,指他沒權將王仲銘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名下的逾3.25億元貸款轉到自己名下,要求法庭宣告貸款屬於遺產一部分,頒令叔父王賜豪收回貸款債項。
原告為王大為及王靄倫,被告為王賜豪、王達倫、王曼霞、Cheung Siu Fung及已故Chan Lau Kong的代表。原告沒對王賜豪以外的被告作出指控,為確保他們受命令規管,才於訴訟中加入他們的名字。
入稟狀指,王仲銘於1995年成立的「王仲銘發展基金有限公司」,於2005年向2間子公司及不屬於子公司的Tung Chun Construction Company Limited借出共逾3.25億元貸款。王賜豪指其父自2003年起草擬遺囑時,已計劃將部分生意及上述貸款的債權轉到他名下,其後亦向原告稱自己是貸款債權人。
原告:3.25億債權應列遺產
原告指王仲銘雖然於2006年簽下契約,將生意轉贈給王賜豪,但契約只包括轉讓醬油生意,並不包括轉讓該3.25億元貸款,所以貸款應屬於遺產一部分。因該筆貸款數額龐大,將令遺產分配情況偏離王仲銘遺囑意願,造成關鍵性影響。
原告稱今年內四度發律師信予王賜豪,要求他解釋為何貸款債權轉到他名下,惟不獲回覆。原告現要求法庭宣告該筆貸款屬於王仲銘遺產一部分、頒令要求王賜豪將貸款加入遺產帳目、代遺產收回貸款債項及賠償。
王大為早前曾基於債項問題,指王賜豪沒有妥善處理遺產及存在利益衝突,向高院興訟,申請罷免王賜豪遺產管理人職務,但申請於去年10月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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