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5年7月22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嶺大列訂場指引 學生會屈打壓


放大圖片

■嶺大學生會昨日發表帖文,稱校方指活動不可有冒犯性和不雅元素,是「打壓學生社團自主」。 facebook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嶺南大學學生會早前舉辦粗口辱警音樂會,引起社會大眾譁然,近日校方在場地申請表格上註明活動不可帶冒犯性和不雅元素,並表明校方保留採取紀律行動的權利,以提醒學生舉辦活動時的相關責任。

不過,嶺大學生會卻企圖於網上「公審」校方,辯稱校方「增設」要求,有「打壓學生社團自主之嫌」。本身是教聯會會長的嶺大校董黃均瑜認為,校方要求並非增設,學生會亦知悉,不知為何突然大造文章;且有關規矩只為防止不合理的事情出現,學生應該遵守。

嶺大學生會昨日在其facebook網站發出帖文,指校方在「訂場申請表突然增設『Details of Programme(活動細則)』,提出以往沒有的要求」,認為有關舉動有「打壓學生社團自主之嫌」。

據學生會昨日稱,「增設」內容包括學生社團應保證活動無冒犯性和不雅的元素,以及校方保留對涉及不當行為的活動組織者和學生採取紀律行動的權利。學生會稱有關做法是「審查」,令學會「舉辦活動的自由只會愈縮愈窄」,並風馬牛不相及地指校方無權處分學會。就連表格要活動負責人簽名,亦被學生上綱上線為「任由校方『無限搬龍門』的審查及處罰」。

黃均瑜:學生應遵守校規

對於有關說法,黃均瑜指學生有其言論自由,但校方亦有其規矩,學生應該要遵守。他認為有關做法旨在防止「粗口辱警音樂會」這類不合理的事情再次重演,「當時校方討論事件鶧},已經問過學生會會否承諾唔再舉辦類似活動(粗口辱警),但學生會唔肯承諾,既然你不肯自律,就只能靠他律。」他又指有關規定一早存在,學生會亦知悉,不知為何突然大造文章。

嶺大回應事件稱,校方並沒有更改學生團體租用大學場地舉辦活動的要求,現時把這些註明事項列於場地申請表格上,是為令學生團體更了解在舉辦活動時的相關責任。

相關新聞
張德江:中央對港「五個始終堅持」 (圖)
中央「五個始終堅持」
楊釗:中央盼港增房屋就業 (圖)
蔡冠深倡設跨境電商中心 (圖)
各界認同「一帶一路」機不容失
創科就業慘 香江才路艱
八大院校研究院研究課程畢業生失業及就業不足率走勢 (圖)
學士畢業生出路「貧富懸殊」
失業或轉行 棄港奔內地
各界批「拉死」創科 扼殺青年前途
特首:兩局長換任 不影響政策 (圖)
與區選無關 不存在「偏幫」
劉江華簡歷
張雲正簡歷
曾德成簡歷
鄧國威簡歷
各界冀新局長帶來新突破
曾:樂意現在退休 鄧:家庭理由要退 (圖)
新華社公佈任命 特首信兩局長勝任
林鄭:團隊精神迎難上 竭盡所能為民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