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公民黨毛孟靜、社民連梁國雄等多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日前被踢爆涉濫用議員津貼購買物資和發放助理全薪,支援和參與去年的違法「佔領」行動。民建聯屯門區議員陳雲生昨日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強調地區工作無須使用發電機和帳篷,質疑有關議員申領的物資與議員公務不相稱,促請委員會徹查涉事議員濫用公帑,包括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門委員會調查,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購物資開公數 助理支薪示威
根據議員申報記錄,毛孟靜在去年「佔領」期間,曾向立法會秘書處申領逾7,000元購買發電機、電油、帳篷等物品。她聲稱物品用於設置街站,如在旺角街頭舉辦論壇及其他街頭活動之用,與「佔領」無關,但時間地點與當時的「旺角佔領區」不謀而合。教協葉建源、街工梁耀忠亦被發現購入多部對講機,被質疑有關器材與立法會工作無關。此外,根據申報情況,梁國雄、民主黨胡志偉、工黨張國柱等多名反對派議員的助理,「佔領」期間「示威多過返工」,仍照樣申領全數薪酬。
陳雲生在信中指出,有立法會議員在事件中被指涉嫌濫用公帑,令公眾譁然。鑑於事件涉及公帑,他要求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及該委員會,徹查事件有否議員濫用公帑,將有關購置的物資挪用作支持非法「佔領」行動。委員會並應同時檢討議員申領購買的公務用品,是否與公務用途相稱。
舉辦地區活動 無須買發電機
陳雲生在信中續指,「本人擔任屯門民選區議員近25年,透過議員辦事處在戶外舉辦活動一定不比立法會議員少,但從來都無須要運用到發電機及帳篷」,完全無法理解毛孟靜「為何要購買一批帳篷、圍布水馬及發電機、電油等物資,作舉辦地區活動之用」。他說,有立法會議員往往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疑濫用公帑的公職人員;今次事件亦涉及公帑和議員操守,故亦理應研究是否有需要同樣運用同一條例調查。
陳雲生又提到,去年「佔領」期間,不少議員或其助理被揭濫用立法會辦公室及其他資源,作為「佔領」者的指揮中心、貨倉、休息室及宿舍,委員會亦應一併徹查立法會大樓內部管理及保安秩序等問題,以釋除公眾對立法會議員涉濫用立法會資源的疑慮。陳雲生並把信件知會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和廉政公署,要求多方正視。
「立法會議員助理關注組」昨日則發聲明聲稱,議員助理的職責還包括協助議員推動「民主、自由、法治、人權等等」,「佔領」期間,反對派議員辦事處仍如常運作,暗撐議員濫用公帑資助違法行動「發薪有理」。另外,工黨何秀蘭昨日就聲言,其助理陳小萍投入「佔領」行動,議辦工作減為半職,其間只申領半份工資,另一半由工黨代付,陳小萍月入不減,不存在外界所謂克扣工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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