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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毓民昨天否認普通襲擊罪,案件將於10月9日作預審。 劉友光 攝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去年的特首問答大會上,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特首辦隨即報警,由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黃毓民早前被律政司檢控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黃毓民在庭上高叫「議會抗爭無罪」,即被主任裁判官錢禮斥法庭並非表達政見的地方,他才否認普通襲擊罪。案件將於10月9日作預審,黃毓民暫准以500元現金擔保,控方在庭上透露案件將有26名證人,包括特首梁振英。
玻璃杯擲特首案10月9日預審
在去年7月3日特首問答大會期間,反對派議員向講台前的特首梁振英高叫口號,場面混亂,黃毓民更爬上議員桌上向梁振英投擲文件,保安員立即制止,另一端的陳偉業和陳志全則向梁投擲紙星星,稱對財委會主席吳亮星強行通過新界東北前期研究撥款的不滿,而黃毓民幾乎在同一時間,拿起議員席上的玻璃水杯擲向梁,玻璃杯在梁身後落地,碎片散落一地。特首辦隨即報警,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厚顏自詡「創造歷史」 特首或作證
63歲的被告黃毓民昨日上庭,沒有律師代表。他在庭上高叫「議會抗爭無罪」,隨即被主任裁判官錢禮斥法庭並非表達政見的地方,他才否認普通襲擊罪。離開法院時,他稱是史無前例有特首聲稱被襲,且被告為立法會議員,自己是在「創造歷史」,又稱「今次唔係一個普通鼢雲q襲擊案件」,而是「政治檢控」,故他會「奉陪到底」。
他並透露,控方的第一證人是特首梁振英,其他證人包括梁振英的兩名貼身保鑣及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等,自己則會先諮詢法律意見才決定傳召誰作辯方證人。至於當日投擲的紙、玻璃碎、閉路電視及新聞片段,都會被列作證物。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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