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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終因阻差辦公罪成被判囚21日。 資料圖片
旺角「鳩嗚」衝馬路阻差罪成 案情嚴重可致傷亡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綽號「四眼哥哥」的前「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去年聖誕夜到旺角「鳩嗚」示威時,發難突破警方封鎖線,被控阻差辦公罪成。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指,是次案情十分嚴重,鄭的舉動是故意挑釁警察,其行為可引起更大混亂和傷亡,判監是「唯一且不可避免」,遂判其監禁21日。由於鄭早前已分別還柙8日和14日,他在退庭後需押返荔枝角收押所,與懲教所「對數」理清已還柙日數,其後因已「坐滿監」而獲釋。
現年27歲的鄭錦滿,曾涉嫌參與「光復旺角」、「龍和道事件」,並在非法「佔中」後期成立「學生前線」,其後解散,並曾在主持網媒節目中多次叫囂「勇武行動」,是激進「本土派」組織的一名頭目。
案情指,鄭錦滿去年聖誕夜在旺角參與「鳩嗚」行動期間,涉嫌不理會警方勸喻,強行越過封鎖線橫過馬路。當日負責拘捕被告的警員早前供稱,當晚看見鄭從封鎖線下竄出來越過馬路,於是勸喻及警告稱:「封鷒籈r!返上行人路!唔係就拉你阻差辦公!」
不過,鄭卻指茼璊H過路燈,聲稱「綠燈呀」及繼續衝過馬路。警員范駿傑曾稱一度捉住鄭的右手阻止他越過封鎖線,但鄭依然衝入人群。
裁判官香淑嫻於本月6日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曾斥被告「實在荒謬」及「砌詞狡辯」,即時將鄭還柙監房兩周待索取背景報告,案件延至昨日判刑。
官稱判監「唯一且不可避免」
裁判官昨日在判刑時指,是次案情十分嚴重,鄭無視警察攔截、勸喻及警告,突破警方封鎖線,衝入人群流竄,是故意挑釁警察,令警察執行職務時更困難,而當時現場有過千示威者,「人多擠迫」,鄭的行為可引起更大混亂和傷亡,判監是「唯一且不可避免」的量刑。考慮到被告年輕,初犯無案底,故輕判監禁21日。
辯方昨日在求情時,援引4年前一宗阻差辦公案例,稱曾有人用大聲公在執勤警員耳邊吵鬧,被判囚兩個月,而考慮到本案「不是同類案件中最嚴重的」,且案發時鄭突破警方封鎖後「表現合作」,希望法庭判處短期監禁。辯方律師又指被告背景報告無特別,2009年起到澳洲攻讀會計,現希望繼續學業。
「本土派」黨羽聞判色變
據悉,本月6日鄭在法庭宣判罪成前,還以為不會被判罪成,就算被判有罪也會得到保釋。怎料法官將其還柙半個月才正式判刑。當日鄭須還柙候判的消息一傳出,激進「本土派」成員一片哀鳴,就連和他一起主持網媒節目的「戰友」、「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在庭上聞判時也是一臉死灰。至昨日判刑時,黃毓民、黃洋達及數十名支持者到庭旁聽,又在法院外聲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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