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香港大學於今年6月30日公開「秘密捐款」一事的調查報告,涉事人包括「佔中」搞手之一的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前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等人一概「罪成」,被指做法「不符預期標準」。雖然有關報告亦認為大學管理層應「採取行動」,但報告交予管理層處理至今,仍未有人受罰,校方亦不曾作出任何交代。有教育界人士指,報告公開至今已過了逾一個半月,港大管理層理應有結論,認為校方應盡快交待事件。
戴耀廷於去年10月被揭發向港大不同部門作出4筆合共145萬元、來歷不明的「秘密捐款」,包括由陳文敏經手、用於舉辦政制發展和法治教育的30萬元;予港大民研的80萬元捐款;兩筆分別20萬元及15萬元予人文學院的捐款,以支持院方進行信仰與法律研究,及聘請研究助理向梓騫。
事件引起社會譁然,港大於去年底決定由審核委員會調查事件,最終戴耀廷、陳文敏及鍾庭耀一概被判「罪成」。該份報告指出,大學指引寫明「捐款應來自有信譽的來源」,不過犯事者戴耀廷在處理捐款時不願公開「秘密捐款」來源,被校方追問了6個星期才「交出一個名字」,被指有關行為不符預期標準。接受30萬元「秘密捐款」的陳文敏和80萬元「秘密捐款」的鍾庭耀亦被指做法「不符預期標準」。
報告指出,是次「秘密捐款」一事中,包括「高級學者」在內的涉事人「行為不符預期標準」,再加上大學欠缺清晰指引,認為管理層有必要對此「採取行動」。報告連補充資料於4月完成,今年6月30日終於公開,校委會決定轉交大學管理層跟進事件。不過,至今校方仍未作出任何公佈,亦不見有任何被指「不符預期標準」的犯事者受罰。
教界:管理層有必要「採取行動」
教育政策關注社主席張民炳批評港大管理層在跟進「秘密捐款」一事上進度緩慢,「現在事件是已經有報告,無須校方再作任何調查和研究。報告完成了這麼久,管理層理應也曾開會討論事件,應該要有結論。」
他又指出,現時報告與被傳為副校長(學術人力資源)候選人的陳文敏有莫大關係,若傳言為真,有關事件對於其任命與否是很重要的參考,「因為如此,港大更應盡快處理事件,避免社會各界的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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