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野秋
我突然想寫本長篇小說,主人公是我自己。
在小說裡,我死了。於是,我看見各種各樣的人參加我的追悼會。
天哪!他們給我封了許多稱號,給我作了全方位、立體化的評價。他們說我文品不錯,人品更是高,連跟我不太熟的人也在說我的逸事。在那個追悼會上,我幾乎成了聖人,已經可以和孔子相媲美了。
於是,我的生命便在人們的讚美和嘆息聲中隨意地演繹着。而那個真我,倒成了道道地地的替身。
當然這是小說情節,當不得真。
遺憾的是,生活中卻不時見到類似的事情。如果不是那些主人公與我素不相識,我真的還會以為他們剽竊了我的創意,侵犯了我的知識產權。
比如,前幾年聽說某君身患絕症,不久人世,但仍寫信給領導表示要與病魔鬥爭,要用有限時間把科研成果轉換成產品,為社會作最後的貢獻。嗅覺靈敏的新聞記者聞訊,群起而訪之,一時報紙、雜誌、電視都充斥着該位老兄的形象,他的事跡被發表了,他的「科研成果」順利被一家企業轉換了,連他當年的書信和各種所謂「日記」,都堂皇地登上了各種報紙的版面。媒體在刊登他的文字時,不約而同地加一句「這是一位不久於人世的青年發明家的心跡。」於是,人們便肅然起敬,倒也不十分追究文字的平庸,真不容易。後來他的日記被印成書,賣得相當之好。
但六七年過去了,這位仁兄活得愈來愈滋潤,而且在各級領導的關懷下,堂而皇之地調進了一家很多人都難以擠進的清閒單位,還謀了個小頭頭。前些日子在一個會上見到他,發現其面色竟比在場的大部分與會者都好很多。
當然,並非在下心理特別陰暗,希望該君按當年報道中所述如期死去,但實在是這些年見多了這類事,便有些疑惑。
不斷有報道稱,某個行業又湧現出某位身患絕症的英雄,於是報告會到處開,各種榮譽不期而至,見了報,上了電視,網絡上也隨時可見,更有不少「詩人」、「作家」,因為這種飛來橫禍,平時賣不出去的詩集文集,順利地成為暢銷書。
但最終這些「絕症英雄」都活得好好的,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醫學奇跡。因為職業經歷,筆者預知這些人大多數都並無大礙,至於被愚弄的讀者們便無從知曉了。
於是只能估計,大約是醫生誤症了。但誤症的太多了,便讓人有些不解。
有位鑽研社會學的博士,研究了這種現象,憤然指出:「這是一種新的不平等競爭。」試想,如果我們的社會對這種現象一味採取「哀其將死」的寬容態度,那麼,我們還能產生第一流的精神成果嗎?
有病就治,無可非議,大家多關心點,也是必須的,但絕症者的「科技成果」為什麼要領導批條子讓企業接受,以至於該企業為此虧損連年。尤其是他們的「墨寶」,都應該按照專業規則來核准,夠水準出版、發表的按行業流程給予面世,不夠水準的,就不要揠苗助長了。不然,「絕症文化」一旦成了氣候,那就不太妙了。
靠死人壓活人,是一種極陳腐的觀念。而以「詐死」騙取名譽,終究是長不了的。
至於想用「暴炒死亡」來謀取自己的私利者,其實等於在詛咒自己,成天活在令人心靈不安的陰影中,生命的質量恐怕也不會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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