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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嘉洛)香港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日前指出,特首是特區和特區政府的首長,「雙首長」身份使其具有超然於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之上的特殊法律地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行政會議成員羅范椒芬表示,看過張主任的致辭全文,發覺「每一隻字都寫得好小心」、「每一句說話都好正確」,認為特首地位超然有根有據。
羅范椒芬在訪問中舉例指,外國元首來港,會見的必然是香港特首,而非立法或司法機構領導,「地位一定高過三權,因為特首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從這角度看,地位超然有何不妥呢?」
特首要向中央負責 地位特殊
她又指,特首的「特殊法律地位」有根有據,因為特首既要向中央負責,也是中央在香港的抓手,「在『一國兩制』下,特首需要同時向中央和特區負責,取得平衡,因此特首地位的特殊性,比任何國家元首都更特殊。」同時,即使是實行三權分立的美國,總統地位亦高於其他機關,「因為他是一國之首,出席國際會議都係總統去,唔係大法官。」
對於反對派聲稱「特首等於皇帝」,羅太批評是「���謠縑v,又強調「超然」並非「凌駕」,只是反對派有誤解和過分解讀。她強調,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是各司其職,互相制約和配合,「我(行政機關)要使錢,要你(立法機關)批,咪要配合囉。你亦唔可以只係監督、制約,又唔配合。」
她又指,雖然香港基本法沒有寫明「行政主導」,但回歸後香港所有法案都是由行政機關提出,「咁仲唔係行政主導?」被問到張曉明主任今次講話的用意,羅太認為,張主任可能有感行政主導不暢順,於是借香港基本法頒佈25周年,指出港人對理解基本法的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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