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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表示,可以為其他社福機構度身訂做防貪指引。 鄺慧敏 攝
香港文匯報訊 ( 記者 鄺慧敏) 根據社署的數字,2015年至16年度,社署料撥款逾120億元資助170個社福機構。廉政公署為確保公帑用得其所,防止業界的貪污問題,更新了非政府社福機構的行為守則範本,包括如何處理董事與職員之間收受利益及董事的利益申報等。廉署表示,將來會進一步把守則範本推廣至教育及醫療界的非政府機構。
廉署與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合作,更新了董事及職員行為守則範本。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處處長謝萬誠日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指,部分社福機構受政府資助,加上市民的捐獻都屬公帑一部分,希望該範本能提升社福機構的誠信管理,並讓機構知道如何處理收受利益或款待、利益衝突等情況。
廉署曾向65間社福機構進行調查,有一半受訪機構指內部欠缺基本誠信指引,特別是每年開支約500萬、沒有受社署資助的機構,故廉署希望新的守則範本能更切合機構的實際需要。社聯行政總裁蔡海偉強調,社福機構甚少發生貪腐情況,行為範本只是「防患未然」。
新的行為守則範本為應否收受利益、處理利益衝突提供指引。謝萬誠指,小型社福機構內,職員與董事之間關係融洽,職員會董事生日及退休時送禮,「機構沒有限制員工不能送禮給上司,又擔心送禮的金額小而不能升職」,但容易被認為以後會因此取得利益,故建議機構清楚訂明禮物的價格上限,「如列明是否允許員工收禮物,將來真的有投訴,要調查起來也不會有含糊的地方。」
範本將推至醫教界私人機構
另外,由於社福機構不時會收到服務對象的禮物回贈以表謝意,謝萬誠表示,如果只是餅乾、工藝品等只有象徵價值的物品,便可接受,但如果禮物價值高,便應退還。
至於利益衝突方面,謝舉例稱,若機構想向某公司採購部分產品,但發現董事與該公司有關係,便應向機構申報,並與職員共同商討如何處理,或經其他員工審批後才決定應否購買該公司的產品。
不過,謝萬誠承認,該範本並非法例,但有信心其他機構會遵守相關指引,希望能助機構增加透明度,減低不必要指控。該範本現時適用於社聯旗下400多個機構,廉署將會把守則範本推廣至醫療及教育界的非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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