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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廣場外觀
青年廣場在5年前正式啟用,為青年提供場地和設施,以及多元化活動,推動青年活動發展,更提供租用單位和租金優惠,讓青年以4折至5折優惠租用商舖,達成理想。
青年廣場成立的主要目的,是凝聚全港青年發展活動,所以辦公室及商舖租戶的業務均須與青年發展有關,故此本地註冊非牟利青年團體、其他本地註冊非牟利團體、社會企業及本地青年創業家在租用單位時可獲優先考慮。
供辦公室或商舖租用
申請人於青年廣場零售店舖招租時須為年屆18歲至35歲的香港居民,具備可行的商業計劃或持有開業少於3年之業務,並且具備已獲得合適的資助計劃所批准或支持的業務計劃書。
提供的辦公室或商舖之租賃期一般為兩年,在原有商舖租約屆滿後,有權續租兩年。申請者需遞交租賃申請表及業務建議書。■記者 吳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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