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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梁振英提出以「適度有為」取代「積極不干預」政策。資料圖片
特首梁振英先生認為積極不干預的經濟政策(positive non-interventionism)已是過時(outdated),應被取締,引起一些反對聲音,這事件令筆者想起一位在美國的英文科老師,她也不喜歡positive non-interventionism,可是她不是談經濟或政治,她是不喜歡雙重否定句(double negative statement)的運用。
雙重否定句很多時是句中有not、no或non-[名詞],並再加上一個負面的形容詞或名詞,很多人對這句式有個簡單邏輯,那就是「負負得正」就的方程式。
先舉一個雙重否定句:
John is not a bad boy. (約翰不是一個壞男孩。)究竟約翰是很乖,還是約翰並不是個男孩,十分含糊。
又看外國一個報道的標題︰
「The GOP's Problem Is Not Donald Trump. It's their voters. 」(共和黨的問題並不是唐納德.特朗普,而是他們的選民。)先給讀者一個謎,再明確指向問題的根源就是投票人,前句的雙重否定句建立的疑團是個寫作技巧,為緊隨句子作前設,雙重否定句是一種是強化重點的手法。
回到積極不干預政策(positive non-interventionism)︰
早年港英政府宣稱採取的政策為「自由放任」(laissez-faire policy),後來卻改變為積極不干預,在此暫將理念按下不表,我們集中去看用詞含義。「干擾」(intervention)是負面字眼,英文字首non-~將其意思反了過來,即是不干擾,但是前方又加上了positive一字,卻又再加上了一個不肯定的元素,在此positive是盡量不去做的意思。請不要因日常俚語上常說︰「做人要positive」便認定positive解作「正面」或「正正是」,就如學校內成績表上,操行評分為「satisfactory」,意思是剛剛合格,並非是很「滿意」。
前特首曾蔭權先生有一篇有舊文章「大市場 小政府」(Big Market, Small Government)︰
"Positive non-interventionism" from the outset has been an ambiguous term. (「積極不干預政策」並非一項非黑即白的政策。)
積極不干擾的整套遊戲規則就是︰政府在「大部分」時間是不會插手的,但是政府在「必要時」便會行動,至於哪時是「大部分」時間,哪時是「必要時」,當然也由政府自行定義,這政策取向是堅定的,只是執行人在何時「出手」卻是沒有準則。
反觀梁特首的適度有為(appropriately proactive)方針,又是否比較簡白呢?又是否比較有承擔呢?
雙重否定句可以內有玄機,如有需要設下模稜兩可的狀況,雙重否定句甚至是首選句法。
積極不干預政策或許可以被廢,可是雙重否句卻有保存的價值,不過在運用時,閣下便需要適度有為。
■林健根 會計師
隔星期五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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