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退休前漁護署人員自2006年從梅窩銀灣h搬出深水鶣寣A一直未有向民政事務總署更改住址,今年1月4日更回到梅窩參與涌口(南)鄉郊代表(居民代表)選舉的投票,被廉署起訴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明知無權在該選舉中投票卻在該選舉中投票。被告昨承認控罪,求情稱自己的一票對領先千多票勝出的候選人並無影響,卻遭裁判官嚴斥「個個好似你咁諗就千幾票豲漶v。被告終被判監50天。
被告林金有(61歲)求情時提及年紀老邁的父母便開始哽咽,他指自己的父母已逾80歲,行動不便、且要長期覆診,需要他照顧,希望能輕判社會服務令。林續指自己在漁護署服務逾30年,曾獲署長頒發3張嘉許狀,今次的案件已令他失去長俸。林又指,這次事件中沒有利益,他只是聽朋友的話回去投票,但署任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質疑「千山萬水由深水鶞藈鷅菃貒槭{」、「即係你都知可能會有事啦......點會冇事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