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小欣
可憐的天后梅艷芳,逝世十二年,遺物再度公開拍賣,遺產管理人在網上舉行了「LAST BUT NOT LEAST--最後芳華」拍賣會,活動至本月二十二日下午六時截止,合共拍賣約三千件梅艷芳生前遺物。包括新秀冠軍獎座、八四年憑電影《緣份》獲第四屆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配角獎座,統統以底價一千元拍賣。其他還有服飾、梳化、鞋履、人造珠寶、唱片、剪報、餐具和毛公仔等。
當中最令人反感的,是拍賣品當中竟有梅艷芳的貼身內衣,底價五百美金,有粉絲將拍賣形容為「抄家」,很多人感憤怒及好心痛,包括我。
二零一三年梅艷芳遺產管理人已將其遺物作了一次拍賣,包括她壽山村香閨的床,以及很多私人物品,其中包括劉德華親自寫給梅艷芳的心經墨寶,幸由張敬軒以四十四萬元港幣投得,總成交價達五百三十一萬。
誰會想到曾被冠以「香港的女兒」之稱的梅艷芳,她最注重的隱私、收藏、個人回憶,舞台上奪的獎項,竟會一次又一次變成一組組編碼,在拍賣會上,任由陌生人或粉絲選擇及競投,現在就連內衣褲也拍賣,實在太不尊重。
有人問拍賣所得的錢有何用途,那是給梅媽作每月三萬港元的生活費,以及作為遺產管理人的管理費。遺產管理人是依法行事,按理沒錯,按情就太傷害大家的感情,亦帶來不安。同時給大眾上了寶貴的一課,就是將遺產交給管理基金,就會得到冰冷但合法的對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巨星還是普通人,得到的對待都一樣。所以在將遺產託管前要考慮清楚及把條文訂得更嚴謹,起碼不會內衣褲也被拿出來拍賣。
梅艷芳的悲哀是她一生璀璨,受萬千寵愛,偏偏臨終就連生母胞兄她也不能信任,由至親至不信任,中間定經過很多不愉快經歷,才驅使她畢生用血汗換回來的財物交給跟自己全沒關係、沒感情的遺產管理人去管理,生前在親情上,她有所欠缺,身故後也像欠債般,要拍賣財物來應付支出,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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