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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共管治學會研究報告建議將房協與市建局合併,主導非公營房屋政策,圖為理事長陳財喜(左)及成員鄧木佳(右)。 岑志剛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香港住屋問題備受關注,香港公共管治學會昨日發表研究報告,指本港三大房屋政策部門,即房屋委員會、 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的職權重疊,有需要精簡架構,建議將房協與市建局合併,繼續以自負盈虧模式,主導非公營房政策。學會表示,報告已提交予行政長官梁振英,並計劃約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反映意見。
報告指出,房協經營出租公屋單位,同時亦是發展商,職權與房委會及市建局有重疊。報告認為,本港長遠有需要簡化房屋架構,將房協與市建局合併成新的「房屋重建及發展局」,房協轉為該局轄下的房屋管理部門,市建局則轉為房屋發展部門,而原先由房協負責的出租公屋單位,則建議由房委會收購負責。
可聚焦長者住屋青年宿舍
學會理事長陳財喜認為,兩者合併後,可集中處理長者住屋及青年宿舍等另類房屋計劃,其經濟規模有利減少建築成本;而房協將出租公屋單位轉讓給房委會,亦可收回200億元至300億元,作為興建居屋的資金;該局日後雖繼續以自負盈虧模式運作,但有需要時政府可適當注資,強化其功能。
陳財喜又建議調整房委會架構,將委員人數訂為40人,18區各派一名區議員出任委員,身份為公屋住戶或居屋業主代表,認為可將民間聲音帶入委員會,減少政治委任問題。他又表示,目前運輸及房屋局難以同時掌握運輸及房屋兩大政策,應將兩者分開,「讓張炳良不用這麼辛苦。」
陳財喜又建議政府推出置業首期債券基金,由政府撥款200億元至500億元作為起動資金,加上中產及基層市民每月存入定期儲蓄款項,利用基金投資的收益協助市民上樓。
報告又建議參考外國做法,例如荷蘭用貨櫃堆砌出組合屋h,用作臨時居所。成員鄧木佳表示,可考慮在「棕地」上設置貨櫃屋h,改善消防及交通配套等問題,相信不少有臨時需要的人願意遷入。
報告亦提出多項建議,包括設立二手居屋交易平台;設立一站式大廈維修服務平台;將市建局現時「7年樓齡賠償」的法改為以市價加搬遷津貼收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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