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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興與石禮謙昨出席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會議。 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姬文風)由行政長官擔任大學校監並就校董會/校委會成員作委任的制度,在香港一直行之有效,但近年有人突然鼓吹推翻特首任校監制度。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昨日強調,特首任校監反映政府對高等院校的支持,而委任人選依法辦事、用人唯才,制度暢順有效。建制派議員也認為,由特首任校監及讓校外人士參與校董會,可吸納更多校外意見,避免校內權力過大變「獨立王國」。有議員更批評,部分政客一邊口講「學術自由、院校自主」,卻一直以發表干預大學校政的言論,暗指有人將事件政治化,利用校園延續「非法佔領」的社會撕裂狀況。
部分院校校董會/校委會成員任期近月陸續屆滿,由行政長官先後依法落實多個新主席及校董任命。
吳克儉:制度一直行之有效
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院校的校監角色和校委會的組成等問題。吳克儉指出,在不同大學相關條例下,特首的功能及權責清晰明確,而各任命人選都是依法辦事,選人時會考慮才能、專長、經驗、熱誠、學校發展需要等多個層面,用人唯才,有關制度多年來一直行之有效。
他指出,教資會早在2002年開始進行全面高等教育檢討,其間進行過多次大型諮詢,檢討八大管治架構,包括校董會是否適合所需。
吳克儉認為,有關檢討才剛完成,組成部分切合需要,短期內無必要再全面諮詢。假如個別院校認為其法例有需要審視及修定,校方可跟據既定程序處理,再提交至立法會通過。他又強調,院校招聘工作屬學校內部事宜,政府非常珍重院校自主及學術自由,不會涉足參與。
梁美芬:制度具申訴功能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在發言時,以過往曾協助處理教職員與院校糾紛為例,解釋特首擔任校監的實際作用,「這種糾紛申訴專員不受理,教局管不到,個別教職員亦無能力跟院校對簿公堂,只好日日煩董建華(時任行政長官),才使校內設立公開調查委員會處理事件。」她認為,特首擔任校監能「跳出個別院校利益」,在本港並無跨院校申訴機制的情況下,制度有可取之處。
田北辰:有政客指手畫腳
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指出,院校校董會擁有一定校外人士比例,原因是要避免「左手管右手」,防止院校變成「獨立王國」,又舉浸會大學最近就檢討大學條例展開諮詢為例,認為這反映各院校有足夠能力處理此等事宜,並批評部分政界中人「口講自主,卻又不斷給意見」,變相批評這些言行才是干預院校自主。
王國興:反對派干預校政
工聯會議員王國興認同特首一直依法辦事,制度良好無改善必要。他批評有反對派政客不斷推波助瀾,干預院校校政,質疑部分人涉嫌收受「政治黑金」,刻意搞事使院校成為「非法佔領」事件的延續,要求有關政黨應申報利益。
民主黨議員黃碧雲提出「修訂《大學條例》及特首校監必然制全面諮詢及聆聽公眾及大學持份者之意見,以推動及保障學術自由、院校自主及師生校政參與」的無約束力動議獲委員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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