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勇 中興匯金投資研究部高級研究員
A股市場啟用熔斷機制之後的4天內,2天提前收盤。證監會經過利弊權衡於1月7日夜間緊急叫停熔斷機制。在市場情緒得到短暫穩定後,1月11日千股跌停再現。於是,不少市場參與者將這輪股市的暴跌歸咎於熔斷機制。
其實,熔斷機制不可能創出一個牛市,也不可能熔出一個熊市。熔斷機制只是一個技術手段,目的在於給投資者更多決定的時間。如果冷靜期後投資者依然選擇離場,導致股市進一步下跌,那只能說這是市場的選擇,由綜合因素所致。
鑒於A股當下的市場環境,熔斷機制在中國難免有點「水土不服」。要發揮其預期效果,熔斷機制還需要與進一步的配套規則相結合。首先,中國A股獨特的交易制度,可能讓熔斷機制的功能大打折扣。A股市場不僅存在10%的漲跌幅限制,而且還採用了「T+1」的交易制度。這在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防範個股大幅度波動的效果。但是,10%的漲跌幅與7%的熔斷閾值相距太近,在新的熔斷機制所主導之下的交易規則,使得10%的漲跌幅限制在很大程度上有違其初衷。
其次,熔斷機制基準指數滬深300指數的失真問題。三大交易所統一在一個指數之下,沒有保持各自的獨立性。由於滬深300指數中大盤股佔據了主導地位,在此基礎之上的熔斷機制是一種指數熔斷,而不是個股的熔斷,並不能如實地反映滬深兩個市場各自的漲跌情況。
再次,熔斷一級閾值與二級閾值差距設置過小的弊端顯現。熔斷機制雖然與去槓桿過程引發的千股跌停,以及優先級資金止損盤奪路踩踏有本質上的區別,但其一級閾值與二級閾值僅相差2個百分點,這樣一來,越臨近熔斷,越有黑洞漩渦效應,使得正常交易被頻繁中斷,在某種程度上使得當日股市「深V」回轉成為小概率事件。
最後,在熔斷機制作用之下,拋壓大、熔斷快。達到熔斷閾值後便暫停交易,這對於後續資金來講,無論是自救還是抄底都無濟於事。由於換手率無從談起,使得交易量毫無疑問也是地量。
從根本上來說,熔斷機制對於突發事件能夠起到暫停作用,但是解決不了中國股市的根本問題:當絕大多數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經營前景不看好,對經濟發展信心下降的時候,即使採取熔斷機制,股市隨後也會下跌。事實上,還需要進一步加快A股市場的制度性改革,將指數熔斷機制與配套措施相結合,在股票熔斷之後,採取對應的措施來相策應。
當前,正值特殊的市場環境之下,國家隊入場進行適度的干預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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