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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艷鳳早年奪得「電視小姐」亞軍。 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曾於1986年奪得「電視小姐」亞軍、息影後創辦「生命美療」的鄭艷鳳(50歲),在其「鄭博士健康教室」向3名學生推銷另類療法(骨療)學課程及骨療醫學文憑課程,聲稱可在一年半至兩年間完成所有課堂及考試合格後,便可獲得國家聯合大學所頒發的證書。惟鄭在學期結束前只開辦數個課堂,令學員無法完成課程,學員要求退款不果,涉案金額逾22萬元。事件終鬧上法庭,鄭否認3項欺詐罪,案件昨開審。
學員曾啟明(39歲)昨日作供時指,他於2010年因右腳麻痹到該健康教室接受治療。翌年8月,被告向他推介兩種骨療課程,他因經濟問題,本想報讀4.6萬元的文憑課程。但被告以香港缺乏男技師為由,游說他報讀價值8.8萬元的學位課程。她當時稱雖國家聯合大學未受香港認可,但在美國是認可的,學位更獲國際認可。曾最終分3期付款報讀課程,他指被告推介課程時手持小冊子,又稱只要在兩年間完成列明的13個科目,便能得到學位證書。
事主索償勝訴 被告無賠
惟至2014年,被告只開辦過3個科目,另有一個急救課程亦需要曾在外報讀。曾多次追問被告何時開辦更多科目,但被告一直沒有理會;到同年4月,曾連同另一學員謝轉崧(56歲)到消委會投訴,又再連同第三名學員去信要求被告退款,但被告依然沒有理會。據悉,3名學員去年就事件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獲判勝訴,但被告沒有賠償。
辯方質疑曾啟明的說法,指曾稱自己沒有完成科目「健康評估」,但被告在2011年5月舉辦了一個健康評估活動,曾亦有參與。曾在進行「生命美療臨床實習」時,被告也有教授健康評估的知識,曾才能完成實習報告。
曾反對辯方的說法,指自己在2011年8月才報讀課程,不可能將報讀課程前的活動納入課程內,被告也從未提及部分課程會在實習時教授。辯方指出學員所繳交的學費,「係好似拜師咁學晒13科鴽瑋N」,而13科只是一個「籠統」的說法。
現任職行政人員的謝轉崧昨日供稱,她在2012年時報讀學位課程,被告同樣向她表示,只要在兩年內完成13個課程,便能得到學位證書。惟直至2014年學期完結後,被告只開辦過「生命美療」科目,而她也需在聖約翰救傷隊修讀急救課程,故最終只能完成兩個課程。
數年前曾有傳媒報道,國家聯合大學在美國的地址只是一個停車場,後來經查證發現只作收信用途,而該大學在美國亦不被認可。據悉,該大學早於2011年4月已登記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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