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外界質疑不少策動及參與違法「佔領」者仍然逍遙法外。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日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表示,警方去年3月已完成有關違法「佔領」事件的調查工作,並拘捕了955人,其中216人已經司法處理,471人經調查後獲釋,267人仍等候律政司意見。
根據警方提供的數字,在完成司法程序的案件中,有115人要承擔法律責任、經審訊後獲判無罪釋放有31人、控方撤銷控罪有17人,另有一人在等候審訊期間逝世,其個案也已終止審訊。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者涉及襲警、妨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或非法集結等罪行。
在另一記者會上,有傳媒追問盧偉聰稱,被拘捕者中有近一半最後獲釋,是否反映警方有濫捕情況。盧偉聰表示不同意有關的講法,指警方只要有合理懷疑即可拘捕疑犯,標準跟律政司落案起訴及法庭判案的都有所不同,被告最後獲釋並不能證明警方處理案件不妥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