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末代港督」彭定康日前無端指控香港政府收到「北京命令」,在大學中「挑起事端」,教育局昨日嚴正批評,彭定康的說法「毫無事實根據,純屬無中生有」,特區政府對此深表遺憾。對於彭定康稱,自己認為大學自己挑選校監「必然更好」,又稱自己不想做大學校監,教育局指出彭定康任港督期間,批准3間學院升格為大學,同時確立了由總督出任所有資助院校校監的法定制度,目前由特首任校監的做法,「正正是源於當年彭定康總督的決定。」
在傳媒查詢下,教育局昨日就彭定康本周一在Project Syndicate網站發表《學術精神的落幕》文章,提及香港政府首長擔任所有政府資助大學的Chancellor(校監)一事作出回應。
現行校監制源於彭決定
教育局發言人指出,彭定康任港督期間,在1994年會同行政局,批准城市理工學院、浸會學院及理工學院3間學院升格為大學,同時確立了由總督出任本港所有政府資助大學「Chancellor」的法定制度,及以法例規定之,「其後,彭定康勳爵在餘下任期,未有修改此制度及法例,至香港回歸時,此等制度及法例亦沒有廢止。因此,目前由行政長官出任政府資助大學『Chancellor』的做法,正正是源於當年彭定康總督的決定。」彭定康在20多年後發表文章質疑有關制度,是「完全罔顧事實的行為」。
對於彭定康指控香港政府收到「北京命令」,在大學中「挑起事端」,教育局發言人強調有關說法「毫無事實根據,純屬無中生有」,特區政府對此深表遺憾。
引馬斐森「要面向公眾」
發言人引用了香港大學校長馬斐森去年底的一篇講辭,去講述香港院校的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情況。馬斐森當時表示,學術自由和院校自主是不同概念。他表示,學術自由是學習、研究和談論任何議題的自由,而他肯定港大有很好的學術自由。至於院校自主方面,馬斐森表示︰「我們沒有也不可期望『完全的院校自主』。我們是公帑資助的院校,要面向公眾、面向代表公眾的政府是完全恰當的,並要因應社會影響和需求去評估、解釋、調節我們的活動。世上的公帑資助院校都有類似的責任......沒有一所(公帑資助)院校可以有完全的院校自主。」
特區政府重申,學術自由是香港一直推崇的重要社會價值,受香港基本法保障,更是香港高等教育界賴以成功的基石,政府亦一直致力維護學術自由及院校自主;八大院校均為獨立自主的法定機構,有各自的條例及規程,載述其成立宗旨、職能和管治架構,法例訂明院校所享的權力和自由,以履行其成立宗旨和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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