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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新
「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因旺角暴亂被控暴亂罪,獲保釋。黃台仰是旺角暴亂的煽動者、組織者之一,事發後曾在網上散播「寧為玉碎,不作瓦全」的錄音,然後匿藏。最終警方發現其匿藏地點要破門拘捕。黃台仰恍如一個「計時炸彈」,允許其保釋,助長其氣燄,打擊執法人員士氣,留下無窮後患。
黃台仰以策動粗暴對待內地遊客的「光復」、「鳩嗚」行動起家。為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本民前」參選人梁天琦造勢,黃台仰更以捍衛無牌小販生計為名煽動支持者搞事,演變成暴亂,他還顛倒是非黑白,攻擊警方執法是「濫用警力」、「鎮壓民主」。事實上,黃台仰是危險人物。他不僅慫恿、煽動暴動,本身亦是威脅公眾安全的製造者。警方在其匿藏單位檢獲可合成易燃物品甚至爆炸品的化學物品,搜出教授如何製作催淚彈等武器的文件。
目前,黃台仰被控以暴動罪。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9條,如暴動罪在高等法院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10年。在下級法院,經循簡易程序來定罪,最高亦可監禁5年。對於黃台仰此類危險分子,裁判官的寬容,卻為社會增添風險。「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事情屢屢發生,姑息違法暴力分子,這是香港市民極不願見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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