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前北區區議員、報稱獨立的葉曜丞,於去年區議會選舉中未能成功爭取連任,落敗給民主黨成員陳旭明。葉早前入稟高院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法庭推翻選舉結果。但由於葉一方未有按照法律程序,依時向陳及律政司提交選舉呈請書,且事後沒有向法庭尋求訟費保證金的指示,及無向法庭解釋逾期原因,法官昨日撤銷葉的選舉呈請,兼下令葉需承擔訟費。
葉一方解釋,由於同一選區的另一名參選人黃嘉浩早前亦入稟就選舉結果提出選舉呈請,故希望合併兩案。但法官指選舉呈請的時間是十分緊密,呈請人應要在提出呈請的兩天內將傳票派給對方,好讓對方能搜證及回應,惟葉一方完全沒有按章行事,故將呈請撤銷。
至於以104票之差落敗的「北區動源」黃嘉浩,其選舉呈請案件正排期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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