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撮要
香港近日接連發生學生自殺事件,有人將矛頭指向教育局,更有人質疑專業輔導人員一直沿用的《不自殺契約》防自殺方式。有社工及心理學專家則指出,《契約》是沿自外國使用相當長時間的no suicide contract,絕非香港獨有,契約亦有正面用途。■節自︰《盲批〈不自殺契約〉極度誤導》,香港《文匯報》,2016-3-16
持份者觀點
1.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契約》屬處理自殺的其中一種針對性的工具,絕非隨隨便便使用。
2. 青協督導主任徐小曼︰所謂《不自殺契約》,不一定是書面簽署的規格,普通一張卡紙甚至口頭承諾均可,因為這《契約》不重形式,也無意強加約束於任何人,社工業界普遍認同《不自殺契約》有正面作用。
3. 臨床心理學家及教育心理學家組織「良心理政」︰《契約》是希望透過立契,將當中內容凸顯及具體化,當求助者在出現自殺念頭時,能爭取時間,增加他們回想自救方法的機會。
多角度思考
1. 有人認為《不自殺契約》是不切實際,試引用資料評價此看法。
2. 對於近日接連發生學生自殺事件,你認為原因何在?
3. 承上題,你認為各持份者可如何防止自殺個案增加?■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樂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