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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白泥村村屋煮食爐爆炸,男子受傷送院。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流浮山一村屋昨晨發生氣體煮食爐爆炸意外,一名男子雙腳被灼傷,須送院救治。消防、警方及機電署人員事後到場調查,初步相信事件沒有可疑,機電署並檢走肇事爐具檢驗,調查爆炸原因。
傷者姓文、30歲,與家人同住稔灣路下白泥村一村屋。事發昨晨10時41分,文在家中廚房煮食時,懷疑煮食爐洩漏氣體,致發生搶火及輕微爆炸,他走避不及雙腳被火球灼傷,他負傷報警由救護車送院治理。
據文妻透露,肇事煮食爐於內地購買,售價約二千元,由丈夫任裝修的朋友安裝,已使用約一年多。消防調查後懷疑爐頭與石油氣罐接觸不良引致漏氣,令開爐時發生搶火爆炸。
機電署初步調查發現,事發時事主曾多次燃點氣體煮食爐但並不成功,相信因氣體積聚而引起搶火。此外,該署發現涉事氣體煮食爐沒有「GU」標誌,氣體軟喉則符合標準,石油氣儲存量亦符合法例要求,現場測試顯示軟喉及石油氣瓶沒有洩漏石油氣。機電署事後檢走肇事爐頭檢驗,並會聯絡有關人士作進一步調查。
根據機電工程署氣體安全網站資料,氣體用户在使用住宅式氣體煮食爐具時,必須購買經機電工程署批准並附有「GU」標誌的住宅式氣體煮食爐具,閱讀及了解煮食爐具生產商所提供的使用說明書。
此外,煮食爐具必須由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僱用的註冊氣體裝置技工進行安裝和測試,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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