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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禮儀文化是中華傳統文化中不可或缺的。資料圖片
王大慶
「喪文化」自古以來就與「婚文化」並列,民間所說的紅白喜事,即為結婚和喪葬兩種儀式。「喜事」這裡也是有出處的,結婚自然是喜事,然喪葬也同樣是喜事:莊子喪妻,不哭,認為死也和生一樣是一種喜事,生死的過程不過是像四時的運行一樣。這是通曉天命順乎自然的表現。所以,古人認為紅白事都是一種喜事,故合稱紅白喜事。「喪文化」是與死亡相關的人類創造的社群活動中多種特質文化的複合體,其涵蓋內容很廣,在中華傳統文化中,喪葬禮儀文化不可或缺。幾千年來人們形成的喪葬禮儀,是既要讓死去的人安寧,也要讓活着的人滿意。談到喪葬禮儀,全國不同地區不同族別不盡相同,而蘇北喪葬禮儀則具有大眾性。
在蘇北里下河地區,若家人生命垂危時,伴侶、子女等直系親屬都要守護在其身邊,聽取遺言,稱為「送終」。家人斷氣後,則由家中長子(如無子則由長女)立即奔告親友,報喪者到別人家不能進門防喪氣入侵。如今,通訊方便,報喪打個電話就可以了。接着就是治喪,過去是請有經驗的族人主持,現在有喪事一條龍服務,省事多了。主要是佈置靈堂,搭棚放置親友、同事、鄰居送的花圈,安排下喪事宜及親友食宿等。佈置靈堂中最重要的是將死者用溫水洗身,男的理髮刮鬍子,女的洗頭梳正髮型,即「清清而來,清清而去」。然後將穿上壽衣的死者移至水晶棺材(殯儀館有租,裡面有冷氣機防屍體腐敗),一般頭朝大門,家中子女及直系親屬花圈安放水晶棺材兩側,掛好悼聯,將死者遺像放置死者頭前。接着就是弔唁了,先是在家的子女在靈前跪叩、哭悼,若死者在外的子女接到訊息後,臨到家時還要「望鄉而哭」,死者親朋好友前來弔唁時,吹鼓手要吹奏樂器(現在有些地方簡化為放哀樂),孝子要主動前去叩頭迎接,接下禮品禮金,陪同親友在靈前叩頭或鞠躬。死者在人世間的最後一個夜晚,孝子及近親要徹夜守靈,叫「坐夜」,以表達對死者的敬意和惜別之情。坐夜時要不停地察看香燭,不能熄滅。
死者彌留期間的第二天,還要焚化紙錢,以便讓死者陰間使用。一般兒子的用紅紙,女兒的用黃紙,包成正方體各一包,用紅線捆紮,上寫「福如東海」、「壽比南山」等字,俗稱「壽紙」。現在城市居民大多居住高樓,不便在家燒壽紙,有的便用一根紅繩一頭扣在死者手中,一頭引到樓下焚化爐,在樓下空地燒。用紅繩扣住死者手,是為了讓他能得到陰間用的紙錢。人死後,露屍時間不能太長,一般在第三天,就要把屍體火化安葬了。出殯前,先要供祭,然後由死者侄子執斧,過去是蓋棺釘釘時,現在是起棺出殯時,死者侄子跪地手托一方盤高舉過頭頂,盤中置一斧頭,主持喪事人讓死者侄子象徵性地用手摸過盤中斧頭後,便可出殯了。作為回報,盤中兩條毛巾、一條雲片糕和一個包喜(數字成雙,金額不等)歸執斧人所有。接着,依次向死者遺體跪拜,各親屬繞遺體一周向死者告別,然後便跟隨靈車去殯儀館,意為「送葬」。
「送葬」在喪葬禮儀中佔有很重要的分量,它既是最後為已故親人送行,又是一種廣告,讓人們知道又一個人離開了世界。我所在的蘇北小城,居住在城市的百姓逝後,其親友為他送葬那天,一般都請樂隊隨其哀行。所謂樂隊,是一個鬆散的民間文化組織,頗具吹奏技巧,召之即來,配合挺默契。樂隊大致有7至9個吹鼓手組成,身着白色衣褲,頭戴白色寬沿大蓋帽,腳蹬黑色皮鞋,邁方步,列送葬隊前首,洋鼓洋號,一路不停地吹打着,其威凌人,其景哀人。大凡哀樂隊行走馬路時,來往行人、車輛紛紛為其讓道,有的駐足觀看,有的為其致哀,哀樂隊給不太繁榮的小城增添了一景,給死者家屬悲傷的心靈帶來少許慰藉。
城市周圍的鄉村,由於離殯儀館較遠,因而為死者送葬時都用機動車輛。本市堤東某鄉一位百歲老人仙逝後,該村組70多戶人家,每戶主動出一人為其送葬,加之親屬晚輩足有150號人,分乘10輛帶車廂的手扶拖拉機,每輛拖拉機上均安排了兩位民間吹鼓手,所用樂器有嗩吶、鑼鼓、鈸等,很有節奏地吹擊着,此起彼伏。每隔10分鐘光景,便長敲一記大鑼,相擊一下銅鈸,聲音蒼茫,餘音繞耳,使人的心靈顫動不已。不知內情的人,倒當成了巡迴演出的鄉間文藝宣傳隊了。而里下河水鄉在死者火化那天,親屬好友合乘一艘水泥掛漿船,請兩位嗩吶手、兩位善唱哀曲的歌手,伴隨着親屬的哭泣和柴油機「突突」的鳴叫,在粼粼碧波的水面上久久迴盪,成為水鄉別具一格的致哀交響曲。有些德高望重的長者逝世後,為其送葬時則專門僱船樂隊助哀,樂隊人員有嗩吶手、唱哀曲的歌手、吹奏簫笛的樂師等,演奏起來真有點驚天地、泣鬼神的味道。
送葬以後親友便散去,接下來是家人請僧道為死者唸經、燒「七」(即死者亡故之日起,每隔七天祭祀一次),人們對燒七最為重視,按照道教的說法,人之初生,以七日為臘;人之初死,以七日為忌。一臘而一魄成,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具矣,每七必祭,俗稱「燒七」,其中「六七」較隆重,一般人家要誦經、放焰口,戴孝者「六七」之內不得理髮、刮鬍鬚,均要在「六七」時才可剪七頭。「六七」時主家還要辦宴席答謝死者生前好友悼念之情。
誠然,民間傳統的喪葬禮儀雖然有些迷信色彩,但人們一直是依習俗辦事,往往並不多想。文革時代,雖然傳統喪葬禮儀作為「四舊」一度受到嚴重衝擊,但上世紀八十年代後又漸漸恢復。因為死亡是人作為生物人和社會人的終結,也是人一生的社會文化因素序列符號之一,而喪葬文化標誌着其社會文化屬性的轉承。它是一種客觀存在,具有厚實的生活土壤和廣泛的群眾基礎,故不應橫加干涉,而應對它因勢利導,賦予它更嶄新文明的新內容,讓它服務於社會穩定和精神文明建設。至於在喪葬過程中出現的講排場、亂揮霍、搞攀比,甚至有些黨員幹部借此收斂錢財,則應當加以制止,以讓傳統的喪葬禮儀開出新的文明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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