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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啟德郵輪碼頭商場營運商「啟德泊遊城」的數十名員工,被拖欠2月份及3月份的薪金。「啟德泊遊城」位於啟德郵輪碼頭商場內,以免稅商店形式運作,主要售賣珠寶首飾、服裝、化妝品等,昨日下午仍有員工上班。有告示指目前正進行尊貴會員特賣,但有員工透露是由於人手不足而關閉舖面。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知悉郵輪碼頭營運者一直與「啟德泊遊城」商討租約問題及經營環境,強調無論個別商戶經營情況如何,都有責任按合約及僱傭法例支付薪金。
郭偉強憂發欠薪難兌現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指,收到不同部門的員工求助,指被拖欠兩個月薪金,並已引用僱傭條例自動遣散。他引述員工消息指出,管理層曾多次向員工表示會出糧,近日並曾承諾會在下星期發放欠薪,但他對是否能夠兌現感到疑慮。「啟德泊遊城」辦公室的職員表示,管理層不在辦公室,他們不回應拖糧情況。
勞工處回覆查詢時表示,已接獲有關機構部分員工的求助個案,並正向相關僱員提供協助,包括為勞資雙方安排調停會議及協助進行追討。勞工處呼籲其他被拖欠薪金的僱員,盡快前往勞工處的勞資關係科辦事處,以便該處能為他們提供協助。
勞工處勞工督察昨日到「啟德泊遊城」進行調查,主要是跟進啟德泊游城向員工發放2月及3月份工資的情況,並會按既定程序,依法處理。《僱傭條例》第10A條規定,如任何工資由到期支付予僱員當日起計的1個月內仍未獲支付,僱員可當其僱傭合約已被僱主終止,僱主須支付僱員代通知金或其他解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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