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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行政長官梁振英女兒梁頌昕「行李風波」,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日指,個案屬行李丟失,不涉及「特事特辦」,又強調梁頌昕事件屬行李丟失情況,若符合三個要求,有關單位才會處理:一,必須確認物主是誰;二,必須要通過國際民航組織要求的、正常的安全檢查;三,不會引致飛航風險。
被問及每人都需要出禁區取回行李,為何梁頌昕不需要時,黎棟國引述機管局前晚聲明指,航空公司職員從機場保安公司職員領回行李,且之前行李已經得到物主認領,於是通過安檢將行李帶入禁區範圍交還給物主,在處理程序上並沒有違反一直以來的機場保安程序。
羅崇文:過去曾有類似情況
民航處處長羅崇文則指,機管局回應已交代當日情況,又重申特區政府非常重視機場保安。他指過去也曾出現類似情況,特別是機場每一年客運量6,000多萬,一定有發生。他由同事口中得知,航空公司以至機場保安公司,過去也曾用相似方法處理類似情況,又估計將來也可能有同樣情況發生。 ■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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