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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案,最終政府勝訴,30萬外傭不享有居港權。 資料圖片
-今日香港-
香港擁有獨立司法權的傳統被視為香港繁榮的基石。本港設有完善的司法制度,而司法覆核更是體現法治精神的重要一環。
根據司法機構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提出司法覆核的申請在過去5年間上升了1倍多。有評論質疑制度遭到濫用,藉以拖慢政府施政,令人思考司法覆核對維持政府管治效能的作用。 ■順德聯誼總會鄭裕彤中學 通識科教師 李浩彰
新聞背景:獲批比率反減
根據司法機構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提出司法覆核的申請過去在5年間上升了1倍多,2015年申請司法覆核許可的數目高達259宗,但最終入稟的司法覆核案件為77宗,獲批比率約為三成,較2014年的四成低。
特首梁振英在今年初曾指,香港的司法覆核機制被濫用,屢屢令基建的動工日期延遲,香港社會因此而付出代價。
概念鏈接
法治精神(rule of law):法治是指通過法律來限制公共權力的運用及約束任意的權力,從而保障自由和權利,以維護公義和合理性。
法治精神的體現可從對憲法的尊重、司法獨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司法公正、審訊公開、法律的透明度及認受性等方面體現,維護的是公義、平等、人權等普世性價值。
司法覆核(judicial review):是法院對行政、立法機關以及公共機構行為合法性、合憲性的審查。市民可以法律手段,要求法院裁決政府政策是否違法、有否「越權」的行為。
另外,本港亦設有法援制度,為缺乏經濟能力而無法負擔律師開支的人士提供支援以在法院進行訴訟,彰顯法律面前人人有權尋求公義的精神。
基建工程屢喊停
以下,是部分具爭議的司法覆核個案:
2003年 《中區填海計劃》司法覆核案:政府為紓緩交通擠塞問題,提出填海興建中環灣仔繞道。2002年12月獲行政會議批准,填海面積達23.11公頃。保護海港協會認為有關工程違反《保護海港條例》,於2003年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結果 法院裁決保護海港協會勝訴,使到上述工程的批准被迫暫停。其後,香港政府按照法院提出的條件檢討有關工程,積極約見相關的專業團體與民間環境保護組織。高等法庭於2004年3月駁回保護海港協會的司法覆核,有關訴訟至此告一段落。工程延誤至少一年。
2011年 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案:東涌一名老婦取得法律援助後向高等法院提出對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司法覆核,認為有關工程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要求,有損東涌居民健康。
結果 2011年,高等法院指環評報告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的要求,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工程被迫延遲動工。其後,環境保護署署長上訴得直,工程延續。港府表示,由於司法覆核及上訴期間的工程價格上升及要改變施工方法以趕上原定完工日期,預計費用將增加約88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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