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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指近年有人濫用司法覆核程序。 資料圖片
「司法覆核」為通識其中一個較深概念,同學宜深入理解,並記熟相關概念字。如在卷二中考核相關法治題目,實不建議同學選答。
司法覆核指「司法部門審核政府行政部門或公共機構的決定或行為合法與否」的法律程序。同學值得注意「上訴」與「司法覆核」的分別,作答題目時切忌混淆兩者。司法覆核中,受覆核的決定必須與公眾利益有關,純屬個人利益或私人糾紛的申請,法庭會拒絕。
如要進行司法覆核申請,必須在3個月內進行(申請所因理由源起計3個月)。取得法庭批准才可提出司法覆核的實質申請。過程當中可申請法援。例如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事件中,申請人申請法援,挑戰港珠澳大橋香港段的環評報告。
正:監察決策恰當性
司法覆核的重要性,可從以下方面分析。在法治層面,體現了法治精神,「立法、行政、司法」的相互制衡。法院能夠挑戰行政部門的錯誤政策,又或政府人員違規行為。
在社會方面,市民能夠透過司法覆核去監察政府和立法會的決策。這無疑能夠讓政府重新思考部分社會政策的恰當性,處理爭議。
皇后碼頭事件中,有人認為皇后碼頭應被列為法定古蹟,不應清拆。這件事讓全港市民熱烈討論保育與發展的問題,以及集體回憶的重要性。
反:若濫用徒花公帑
不過,司法覆核被濫用將會造成不少問題。例如:公帑金錢損失、施政效率減慢以致延誤政策所帶來的問題(例如工程延遲動工、造價上升等)。這將會造成政府效能下降。
近年司法覆核的例子,同學宜記兩三個。例如:2004年領匯事件、2007年清拆皇后碼頭事件、2011年港珠澳大橋事件。港珠澳大橋香港段因司法覆核而延遲動工。最終政府勝訴,惟工程費用增加約88億港元。
每每司法覆核程序啟動,都使人們重新關注相關社會議題,了解更多身邊發生的事以及政府政策,這無疑是額外的益處。無論最終成功爭取與否,都有利於政治參與及法治精神的體現。 ■劉穎珊
文憑試通識科5**狀元
中文大學中國語言及文學系四年級生
延伸閱讀
1. 《司法覆核的反思》,香港《文匯報》,2016年3月19日,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3/19/PL1603190005.htm
2. 《法庭不應成為濫用司法覆核的「同謀」》,香港《文匯報》,2015年12月19日,http://paper.wenweipo.com/2015/12/19/PL1512190002.htm
3. 《來論:司法覆核被濫用是現實存在的嚴重問題》,香港《文匯報》,2015年12月15日,http://paper.wenweipo.com/2015/12/15/PL15121500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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