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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美娟(左)質疑房屋署以漏報資產為由,藉故將申請者剔出輪候冊。右為李太。岑志剛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岑志剛)公屋申請數目有增無減,不少申請人苦候多年仍無法上樓。有立法會議員收到求助個案,多個輪候公屋的家庭申請人被指漏報資產,即使補交文件後沒有超出規定資產上限,仍被指提供虛假資料而取消輪候資格,質疑房屋署藉故減少輪候冊數字,對申請者不公。房署強調,一向按既定機制處理公屋申請,嚴謹執行資產審查制度,不會因為輪候公屋人士多寡而有所改變。
李太與任職保安的丈夫租住親戚一個單位。她在2009年曾考慮申請公屋,計算資產後發現超出上限而主動放棄,到了2012年,成功以家庭身份申請輪候公屋,輪候至今年初見房署經理時,卻被指虛報資產而被取消輪候資格。
事主:英文合約唔識睇
李太表示,房署指其與丈夫擁有的人壽保險可以取消並套現,屬需要申報的資產。她解釋,二人沒有生育,在28年前已經購買人壽保險,以便晚年處理後事或突發意外,申請時沒有中心職員協助填表,不知道可以取出使用,「合約上都係英文字,唔識睇!」於是以為不需要申報,並非刻意隱瞞。
李太又坦言,親戚知道自己正輪候公屋,計劃在一年內收回單位,現時被取消輪候資格,更擔心被追究虛報責任,「感到好徬徨」,加上自己患病無法工作,經濟重責落在丈夫身上,「點解(房署)第一次唔幫我哋睇,審批時先幫我哋睇?」
協助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今年已收到3宗至4宗類似求助個案,以往未曾遇過,「以往最多咪凍結佢哋輪候資格,再補交文件囉」,質疑房署是藉故減少輪候冊人數,對申請者不公。她指出,即使計算該份人壽保險,李太亦沒有超出資產上限,如果向房委會上訴失敗,會協助她依法律程序繼續上訴,不排除申請司法覆核。
麥美娟又說,房署申請表不清晰,申請人填表時缺乏協助,建議署方盡早覆核申請人資產,加強提醒補充資料,確保有迫切需要者不會因此被取消資格。
房署:「申請須知」早列明
房署回應本報查詢指,任何保險計劃如有儲蓄或投資成分,即屬資產,必須申報。「申請須知」清晰列明投資類別的資產包括保險計劃,申請者應清楚知悉需要申報其保險計劃。基於收入及資產內容涉及個人申報事宜,署方不能代申請者填寫。
房署又說,一向按既定機制處理公屋申請,嚴謹執行資產審查制度,不會因為輪候公屋人士多寡而有所改變。署方強調,提供虛假資料涉及虛假申報,屬刑事罪行,署方不能運用酌情權允許申請者繼續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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