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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 國
兒子中六畢業了,參加完會考後,他找了一份暑期工。打工的地方要他到銀行開個戶口,說薪水將轉賬到該戶口裡。
星期六早上,我陪�茖鄐l到我太太有戶口的銀行辦理開戶,銀行要他出示住址證明,我便拿出我交的電費單,銀行說不成,那是我的名字,要他的名字的才成。我說他才剛滿十八歲,前些日子都在學校唸書,怎麼可能有錢用他的名字來交水電費和煤氣費?我說他母親在這銀行有戶口,可以讓她來證明嗎?還是不成。怎麼辦?
銀行找到更高層的職員來,替我想法子。她說,可以去登記選民,等拿到信後再來辦。我說,報上不是說選民登記很多地址是假的嗎?而且辦好了等回信不知到什麼時候,豈非拿不到薪水?她說規定是這樣,愛莫能助。
回到家,兒子說他辦成年身份證時有辦選民登記,所以自己就拿�蚚狻�再去銀行。還是不成,因為那是去年的選民登記,要今年的才成。等到星期一,他回學校拿了學校的住址證明去辦,結果還是不成。
於是我對他說,到另一家銀行辦辦看。結果在母親陪同下,終於開戶成功。這家銀行的主管說,因為兒子滿了十八歲,屬於個體戶,所以必須使用自己的證明,如果未滿十八歲,就可以依附父母。
原來如此,我這才明白,十八歲是個體戶,一切由自己負責了。所以奉勸做父母的,要嘛在小孩未滿十八歲前幫他或她開好銀行戶口,要嘛就是像我太太需要住址證明時,水電煤隨便選一個用她名字登記,繳費則由我負責交,這就有個體戶的住址證明了。
想起小時候,銀行還送撲滿來爭取市民開戶呢。時代不同,規矩也不同了。現在的小戶人家,不但存款沒利息,還得交手續費呢。食物讓人懷舊,想不到銀行也讓人懷舊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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