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非常關注近日越南籍非法入境者偷渡來港個案急升情況,同時愈來愈多越南籍非法入境者被捕或自首後,提出免遣返聲請以抗拒即時遣返,嚴重濫用處理免遣返聲請機制。
有見及此,入境事務處助理處長馮伯豪日前率領由入境處及警務處人員組成的代表團出訪越南,旨在向越南當局介紹香港打擊非法勞工及人口販運的嚴格法例條文,以及實施統一審核機制目的,亦就執法行動情報搜集及聯絡事宜與越南當局商討合作。
入境處重申,根據《入境條例》第三十八AA條,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規限的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上訴法庭對違反條例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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