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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屠宰貓狗違食安法

2016-05-29
■去年愛心人士從玉林狗肉節上解救的狗。本報廣州傳真■去年愛心人士從玉林狗肉節上解救的狗。本報廣州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帥誠 廣州報道)無獨有偶,去年廣西玉林狗肉節期間,各地愛狗人士聚集玉林共花費50餘萬元買下救出的1,381條狗,因為數量太大,物資緊缺等客觀因素,最終僅剩下400餘隻,與此次廣州義工們救出的動物數量相當。

對於這種看似是道德文化範疇的「狗肉之爭」,法學專家們則認為,應該回歸法律渠道論斷是非。西北政法大學動物保護法研究中心教授孫江曾表示,食品安全法中明確了食品安全統一治理和安全風險,而現有貓狗產業鏈中的捕殺、販賣、銷售等環節基本屬於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違法行為。

現今內地並沒有關於貓狗肉的屠宰檢疫規程。 「國家屠宰檢疫相關部門制定了專用規範,但該規範除豬、牛、羊、家禽外,只涉及馬、騾、驢、駱駝和家兔。世界上也未有關於貓狗的食品安全標準,所以貓狗屠宰是百分之百的私屠濫宰。」 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西安分中心主任舒洪水說。

無衛生標準含狂犬病隱憂

「目前在市場中流通的狗肉既無集中宰殺環節,也沒有強制的檢疫程序,其背後蘊含�蚅Y重的食品安全隱憂。」舒洪水認為,對貓狗的私屠濫宰,大大增加了狗肉攜帶狂犬病以及其他傳染病的風險,也無能力對糞便廢水和屠宰過程中的其他固體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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