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4日非法「佔領」事件踏入第十六日,當晚示威人士持鐵馬衝出並攔截龍和道行車線,令交通癱瘓。警員趕至施放胡椒噴霧,又揮動警棍企圖驅散示威者,示威者則戴上口罩、眼罩及打開雨傘與警方對抗。
至10月15日凌晨3時許,眾警推進至龍和道隧道時,在隧道頂花槽上有一名男子手持裝水容器,向下淋潑不明液體,有受襲的警員懷疑是尿液。眾警隨即於附近花槽驅散人群時拘捕一名黑衣戴口罩及面罩的男子,而該男子曾掙扎,最後由4名警員合力制服,而該男子正是曾健超。
2015年10月16日,曾健超收到警方預約拘捕,被控5罪,包括一項涉嫌向11名警員淋潑液體的襲警罪,以及4項拒捕罪。經過10天審訊後,本月5日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曾健超不出庭自辯,至本月26日法庭裁定曾健超一項襲警和兩項拒捕罪成,昨日判囚5周。■記者 杜法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