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梁悅琴) 近數月,發展商蜂擁申請遠期樓花是有其原因的,自2013年年中起,政府修改預售樓花期,由20個月延長至30個月,務求增加供應,以收「遠水救近火」之效。發展商為求提早收錢,減少利息等支出,以達至貨如輪轉的生意之道,自然亦肯快快申請售樓,加快新盤推出市場的時間,亦令市場有更多供應。
發展商盡早推盤冀貨如輪轉
以今年4月份新申請預售樓花項目中,新世界及萬科於荃灣西住宅項目柏傲灣,樓花期近38個月,比政府規定最早可賣樓的30個月樓花期早了8個月申請,而新地於沙田馬鞍山白石住宅項目樓花期亦達34個月,惟樓花審批需時,往往歷時數月,但已反映發展商想盡早取得推盤主動權,達至貨如輪轉。
此外,今年推售的樓花項目大部分獲批預售後便隨即推售,當中有6個樓盤首次發售日期與獲批樓花日期差距為不足1個月,有3個樓盤更不足20日,較去年下半年的40多日為短,反映大部分發展商在項目獲批預售後的短期內便推盤。發展商又以低價促銷及推出五花八門的優惠,足見其對樓市前景有保留,去貨心切。
不過,發展商提早售賣遠期樓花,可鎖定利潤之餘,更可減少樓價日後大跌之風險,但買家卻要承受未來樓價波動的風險。
買家須留意買遠期樓花風險
由於遠期樓花等如期貨,年期越長代表風險越高,不明朗因素自然更多,加上2年多後,大型新盤及居屋等陸續落成入伙,新供應增多,買家在購買特長樓花時應注意風險。倘若未來樓價大幅回落,息口上升,銀行亦有可能收緊按揭,資金不充裕的買家難以負擔,有機會無奈撻定離場。同時,根據法例,樓花在入伙之前不得進行「摩貨」,若樓價下跌不止,其間要止蝕套現亦不得要領。